1、廢水:技改項目生產廢水主要為污泥運輸車輛沖洗水、分析化驗室廢水,另有少量生活污水,共29.22t/d。擬依托現有污水處理系統處理,處理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02)中表1的基本控制項目標準后回用于冷卻和綠化。技改后全廠冷卻塔、余熱發電冷卻系統等設備蒸發損耗約3778.504t/d,可完全消納全廠的污廢水。
2、窯尾廢氣依托現有水泥窯窯尾煙氣處理系統“低氮燃燒器+SNCR脫硝+袋式除塵器+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除霧器”處理系統,窯尾廢氣(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達到《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窯尾煙氣中二噁英、重金屬、氟化物、氟化氫、氯化氫可達到《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GB30485-2013)。
污泥存放間、卸料坑密封負壓設計,采用活性炭吸附處理,氨、硫化氫在廠界可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二級新擴改廠界標準。
技改工程通過調整生料配比保證水泥品質及產量不變,調整后生料的含硫量雖有一定波動,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可控制在原有排污許可總量內,不新增總量。
3、項目運營期新增噪聲污染源主要包括泵等機械設備,各設備噪聲產生源強約為60~85dB(A),采取建筑隔聲、消聲、減振后,預測結果分析表明,疊加背景值后,項目晝間、夜間廠界噪聲均能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要求。項目周邊200m范圍內無聲環境敏感點,影響較小。
技改項目新增的固體廢物包括窯灰、除塵器廢濾袋、污水處理沉淀池、雨水沉淀池的污泥、廢活性炭。窯灰返回生產線,其余固廢均投入到分解爐高溫焚燒處理,不外排。新增生活垃圾交由當地環衛部門定期收集外運處理,對環境影響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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