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廢氣處理措施及主要環(huán)境影響
項目產生的大氣污染物主要是電鍍生產線生產過程產生的氯化氫酸霧及堿霧等。建設單位擬對每條電鍍線槽內和生產線旁側均設條縫式側吸集氣設施,其中化學鍍鎳線設頂吸式集氣罩,各類廢氣分別通過集氣罩分類收集后,由專用集氣管道分別引至3套酸堿廢氣處理系統(tǒng)(堿液噴淋)進行治理,電鍍廢氣經處理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表5標準限值后排放,排氣筒高度均為20m。
正常排放情況下,項目酸堿廢氣排氣筒排放的氯化氫年排放量為0.0109t/a,堿霧年排放量為0.0476t/a。無組織排放的氯化氫年排放量為0.0122t/a,堿霧年排放量為0.0529t/a。項目正常排放情況下氯化氫可以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表5標準限值,無組織排放濃度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時段二級標準限值,項目營運期工藝廢氣排放對周圍環(huán)境空氣質量影響不大。
(二)廢水處理措施及主要環(huán)境影響
項目營運期產生的廢水包括含鎳廢水、含鉻廢水、前處理廢水、綜合廢水(含鋅廢水、后處理廢水)和混排廢水(地面沖洗、酸堿廢氣噴淋廢水)4部分,廢水產生量共計約70t/d(合計21000t/a),經分類收集后由各類廢水收集管網引至電鍍基地集中廢水處理站處理,生產廢水排放量在該集中廢水處理站的處理能力范圍內,因此,項目生產廢水有可靠、可行的解決途徑,能確保項目生產廢水達標排放,基地的外排尾水在許可范圍內。其中項目中水回用率達62.28%。
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約4.46t/d(合計1320t/a),主要污染物為COD、BOD、SS及動植物油類等,水質符合龍溪鎮(zhèn)生活污水處理廠的接管標準要求,納入市政污水管網經處理達標后排放,生活污水排放對環(huán)境影響不大。
從地下水的現(xiàn)狀檢測結果分析,區(qū)域的水質達到質量標準的要求,說明基地的建設與運營的收集、防滲漏措施總體可行,對區(qū)域地下水的影響不大。
(三)噪聲防治措施及主要環(huán)境影響
項目建成投產后其噪聲源主要是電鍍生產線各類電機及水泵等其它設備的噪聲,噪聲源在65-95 dB(A)之間。預測結果表明設備噪聲處理后均可達到評價標準《聲環(huán)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的3類標準晝間要求。結合基地廠界聲環(huán)境質量監(jiān)測結果綜合分析,基地廠界造成能達標排放,不會產生噪聲擾民現(xiàn)象,項目噪聲源都置于廠房內,考慮廠房墻壁、周圍故障物對噪聲的吸收后,設備噪聲對周圍影響的不大。
(四)固體廢物防治措施及主要環(huán)境影響
本項目一般工業(yè)固體廢物主要是不合格產品、包裝廢物,外賣其他單位綜合利用;危險廢物主要是電鍍過程中產生的含鎳、鉻、鋅等高濃度電鍍廢液、前處理槽高濃度廢液(HW17表面處理廢物),依托基地的危險廢物中轉站暫存,并定期交有資質的單位處理。另外,純水制備系統(tǒng)產生的廢離子交換樹脂及廢活性炭,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化學品使用后的廢包裝罐桶,交回供應商再利用,不能再利用的(如破損的)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員工生活垃圾由當地環(huán)衛(wèi)部門統(tǒng)一送往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處理。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固體廢物經有效的分類收集、充分依托基地的公用工程的基礎上,不會對周圍環(huán)境造成不良影響。
(五)環(huán)境風險影響
項目位于龍溪電鍍基地內,目前電鍍基地已有完善的事故風險防范和應急措施,建設了滿足需要的事故應急污水池及污水處理系統(tǒng),事故污水應急池設置容量可滿足基地入園企業(yè)應急的需要。
因此,項目環(huán)境事故應急的公用工程依托性有保障,在加強自身風險防范系統(tǒng)建設,制定滿足企業(yè)自身需要的突發(fā)事件應急措施,提高風險防范能力的情況下,項目的環(huán)境風險水平和造成的影響在可控制范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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