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環境影響。項目生產用水為發泡工序用水,用量為120t/a,與原材料發生反應后生產CO2氣泡達到發泡的目的,無生產廢水產生。
員工生活污水排放量為153t/d(45900t/a),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納入大亞灣第二水質凈化廠處理,正常情況對受納水體(坪山河)影響較小。
(2)大氣環境影響。項目大氣污染物主要是木加工產生的顆粒物、涂膠和發泡產生的有機廢氣,其中發泡及熟化廢氣特征污染物是TDI、MDI、非甲烷總烴、二氯甲烷等,廢氣成分較復雜,發泡產生的廢氣采用UV+活性炭吸附方法處理后通過1根25米高排氣筒排放;噴膠工序廢氣分別收集后通過每棟廠房樓頂的活性炭吸附處理設施處理后分別通過25米高排氣筒排放(3根排氣筒);木材加工顆粒物經布袋除塵器凈化處理后通過1根25米高排氣筒排放。經預測,正常情況下,各評價因子對環境敏感點的濃度增值較小,非正常工況下,各評價因子對環境敏感點濃度增值較大,特別是二氯甲烷在各環境敏感點的小時平均濃度增值占標率在26.6%-113.69%之間。
環評經計算,不用設置大氣環境防護距離,5號廠房應設置100米環境防護距離,6號廠房應設置50米環境防護距離,7號廠房應設置200米環境防護距離。
(3)聲環境影響 項目主要噪聲源為發泡機、裁斷機、CNC優選鋸、CNC開板機、鑼槽機、雙排鉆、鑼邊機等生產設備噪聲和風機、泵等,噪聲強度為75~90dB(A),通過減震、墻體隔音的方式,可有效降低噪聲,從預測結果分析,項目東、西、北廠界處符合3 類聲環境功能區噪聲排放標準,南面廠界符合4類聲環境功能區噪聲排放標準。聲環境敏感目標(五月花花園)為270米,項目產生的噪聲經距離衰減后,不會對聲環境敏感目標造成明顯噪聲影響。因此,項目運營期噪聲排放對聲環境的影響不大。
(4)固體廢物影響。項目固體廢物主要為廢原料桶、發泡機頭清洗廢液(廢二氯甲烷)、廢海綿、廢布料、廢皮料、廢木方、布袋除塵器顆粒物、廢活性炭、廢潤滑油、生活垃圾等,其中廢原料桶有供應商回收利用,清洗廢液(HW13265-103-13)、廢活性炭(HW49900-041-49)、廢潤滑油(HW08900-214-08)屬于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廢海綿、廢布料、廢皮料、廢木方、布袋除塵器顆粒物屬于一般工業廢物,交由工業廢物單位處理。采取上述各項措施后,項目產生的各類固體廢物均可得到妥善處置,項目危險廢物及生活垃圾處理、處置符合固體廢物管理的相關要求,不會造成不良環境影響。
(5)地下水影響分析
項目7號廠房(含發泡危險化學品倉庫、發泡車間)、固廢暫存區、事故應急池屬于重點污染區,其它區域屬于一般污染區,各污染區按環保要求落實好各項防治措施,正常工況下,本項目運營生產對地下水環境產生影響較小。
(6)土壤影響分析
項目建設對土壤的環境影響主要表現為土地利用方式對土壤的影響及固體廢物暫存不當,固廢中的污染物可能會通過多種途徑遷移,影響土壤環境質量。項目所在地規劃為工業用地,從區域角度,本項目的建設不會改變區域土壤環境質量。本項目運營期擬嚴格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和《關于發布<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等 3 項國家污染物控制標準修改單的公告》(2013年第 36 號)。危險廢物暫存嚴格落實《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01)及《關于發布<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等 3 項國家污染物控制標準修改單的公告》(2013年第 36 號)中的要求,硬化一般固廢、危險廢物暫存區域,并做好防腐防滲工作。
綜上所述,本項目7號廠房(含發泡危險化學品倉庫、發泡車間)、固廢暫存區、事故應急池擬做好防腐防滲工作,在做日常生產中加強環境管理,則本項目對土壤環境影響較小。
(7) 環境風險評價:項目大氣環境風險評價等級為二級,地表水、地下水環境風險評價等級為三級,項目風險潛勢綜合等級為Ⅲ級。項目主要危險物質為TDI、二氯甲烷,主要危險單元為7號廠房第一層儲罐區、7號廠房第五層發泡生產線、1號廠房、2號廠房、3號廠房、5號廠房、6號廠房,主要風險類型為泄漏,以及火災、爆炸等引發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
項目雨污分流設計、設有雨水截斷閥、事故廢水收集系統及事故應急池,場地內地面硬底化,生產單元和儲運單元按規范做好防腐防滲措施,加強廢氣處理設施的日常維護和管理,項目擬建立完善的風險防范措施,并制定可操作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綜上在嚴格落實本報告的提出各項事故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措施,加強管理的前提下本項目環境風險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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