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惠州市鑫正良塑膠制品有限公司年產橡塑管880噸、玩具60萬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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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鑫正良塑膠制品有限公司年產橡塑管880噸、玩具60萬套建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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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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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鑫正良塑膠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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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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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陽區鎮隆鎮石板嶺工業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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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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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閩科環保技術開發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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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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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鑫正良塑膠制品有限公司年產橡塑管880噸、玩具60萬套建設項目位于惠州市惠陽區鎮隆鎮石板嶺工業區。項目總投資300萬元人民幣,占地面積6200m2,建筑面積4873.2m2,主要從事橡塑制品的加工生產,年加工生產橡塑管880t/a、玩具60萬套/a。項目員工60人,年工作天數280天,實行2班制生產,每班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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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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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項目廢氣主要為投配料工序粉塵,密煉、開煉、擠出工序產生的廢氣,硫化工序產生的硫化廢氣,研磨工序粉塵以及食堂油煙。建設單位擬在配料、投料罐上方設置集氣罩來收集粉塵,并通過管道引至1套脈沖式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經15m排氣筒(1#)排放;橡膠半成品表皮研磨工序產生的粉塵通過在研磨工位上安裝吸氣臂的方式進行收集,引至高效脈沖式布袋除塵器進行處理后通過15m排氣筒排放;密煉、開煉、擠出成型和硫化發泡環節采用集氣罩+膠簾進行密閉圍擋,在密煉、開煉、硫化發泡工位設置集氣罩,對廢氣(非甲烷總烴、氯化氫、氯乙烯和惡臭)進行點對點收集,統一經排氣筒進入“兩級水噴淋氧化塔(加氧化劑)”處理,處理后由車間樓頂15m高排氣筒排放。有機廢氣、粉塵等均可處理達到《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2-2011)表5、表6中的排放限值,氯化氫、氯乙烯可達到《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時段二級標準及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2)廢氣噴淋廢水定期委托有危廢處置資質單位處理,不外排;近期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食堂含油廢水經隔油隔渣處理后,進入廠區自建的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達到《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2-2011)表2輪胎企業和其他制品企業直接排放限值及《淡水河、石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2050-2017)較嚴值后排入附近無名小渠,匯入高田河,遠期通過市政管網排入鎮隆鎮污水處理廠處理。(3)空桶可循環利用的交由原供應商回收利用,不可再利用的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廢氣噴淋廢水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橡塑邊角料和普通廢包裝材料集中收集后出售給廢品回收公司;研磨工序布袋除塵器收集的粉塵收集后出售其他生產商回收利用;生活污水處理污泥與員工生活垃圾交由當地環衛部分統一清運處理。(4)在落實各項環保措施和環境風險防范措施,編制符合項目生產實際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建設滿足《化工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計規范》(GB50483-2009)的事故應急池的情況下(不小于185.45m3),能將風險控制在可接受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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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參與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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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鑫正良塑膠制品有限公司2017年12月1日委托環評工作后,于2017年12月7日在惠州西子論壇網站(網絡公示地址為:http://bbs.xizi.com/read.php?tid=4302991)和評價范圍主要敏感點張貼公示的方式進行了首次環評信息公示,公示期間,未收到公眾意見。
環評報告書初步完成后,于2017年12月21日~1月4日進行征求意見稿信息公示,在惠州西子論壇網站(網絡公示地址為:http://bbs.xizi.com/read.php?tid=4310863)、評價范圍主要敏感點進行了公示,公示期間,未收到公眾意見。
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結束后,建設單位對項目周邊敏感點進行了調查,調查方式為發放書面問卷調查表。公眾參與調查共發放個人調查表95份,有效回收91,有效回收率為95.8%。發放單位團體問卷5份,有效回收4份,有效回收率為80%。問卷調查結果統計表明95.6%的被調查者支持項目建設,4.4%表示無所謂,無人反對項目的建設,所有團體單位均支持項目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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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本項目如有意見,可在公示時間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公示期限: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17日)。
聯系地址:惠州市麥岸路2號,郵編516001
聯系電話:0752-2167979,2167941
傳 真:0752-2167979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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