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研究,我局擬批準廣東省惠東縣安墩珠湖螢礦場年開采5萬噸螢石礦擴建項目的環評文件。為了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接受公眾監督,現將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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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惠東縣安墩珠湖螢礦場年開采5萬噸螢石礦擴建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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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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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東縣鑠金礦產品開發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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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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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東縣安墩鎮珠湖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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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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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國環環境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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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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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擴建后礦區面積為1.06km2,開采標高變更為+140m~至-300m,開采規模為5 萬t/a。擴建項目由井下采礦工程(包括井下巷道、井下排水系統、井下通風系統以及井下運輸系統)、地面工業場地、辦公生活區等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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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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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礦井涌水部分回用于生產,剩余部分處理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Ⅲ類標準后排放;生活污水處理達標后回用于周邊林地澆灌。(2)采取先探后掘,預留保安礦柱,避開重大含水層,及時封堵,開挖截排水溝等措施減緩對地下水影響。(3)采用濕式鑿巖、灑水抑塵、微差控制爆破等措施防治廢氣污染。(4)噪聲源主要集中于地下,經周邊山體、樹林阻隔作用后不會對周邊聲環境產生明顯影響;通過控制車速和載重、定期維護路面等措施,降低運輸噪聲影響。(5)廢石用于回填采空區或作為建筑材料綜合利用,沉渣與產品一并銷售,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6)在地表可能發生或已發生巖移地帶設置圍欄和明顯標示牌,避免人畜進入,預設永久保安礦柱,對已發生塌陷區域地表進行平整、種草和碾壓等,避免塌陷對生態環境的影響。(7)項目不含重大危險源,在采取相應的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后,環境風險水平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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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參與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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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眾參與采取了網站公示、張貼公告、發放調查問卷等形式征求公眾意見。公示和公告期間,未收到任何關于項目的反饋信息。公參期間,共發放個人公眾參與調查表65份,團體調查表2份,回收率100%,根據調查及回訪結果,被調查公眾及團體均持支持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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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本項目如有意見,可在公示時間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公示期限: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12日)。
聯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區下埔橫江三路4號,郵編:51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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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上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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