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環建〔2017〕48號
關于秋長嶺湖村110千伏高壓線遷移工程
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惠陽區人民政府秋長街道辦事處:
你辦報來由四川省核工業輻射測試防護院編制的《秋長嶺湖村110千伏高壓線遷移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報告表”)、惠州市環境技術中心對《報告表》的評估意見及惠陽區環保局的初審意見收悉。經審查,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的規定,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惠州市環境技術中心對報告表的評估意見、惠陽區環保局的初審意見。
二、秋長嶺湖村110千伏高壓線遷移工程位于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政府秋長街道嶺湖村。遷移路徑為沿喜德勝工業園北側60米規劃道路和東側42米規劃道路的中央綠化帶布局走線。本工程新建單回線路長度為2.5km,其中:因改造秋茶線N14-N20 段線路,新建單回線路長度為2.35km;因改造田茶線N40-N41 段線路,新建單回線路長度為0.15km。
根據《報告表》的評價結論,從環境保護角度考慮,我局同意秋長嶺湖村110千伏高壓線遷移工程的建設。
三、項目建設應認真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并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應落實有效的防工頻電場、磁場強度措施,減少對公眾以及周圍環境的影響。項目運行過程工頻電場強度不得大于4000V/m、磁感應強度不得大于100μT。
(二)加強施工期環境管理,落實施工期各項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措施,減少施工過程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合理組織施工,盡量少占用臨時施工用地,高度重視對沿途地表植被的保護;施工完成后,須做好臨時施工占地的生態恢復工作,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合理安排施工時間,避免噪聲擾民;施工期間噪聲須滿足《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12523-2011)的要求。
四、項目環保投資應納入工程投資概算并予以落實。
五、項目建設應嚴格執行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項目建成后,應向我局申請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準投入使用。項目分期建設,應分期編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我局審批后,方準繼續建設。
六、項目日常的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工作由惠陽區環保局負責。
惠州市環境保護局
2017年8月15日
抄送:廣東省環保廳、惠陽區環保局。
 惠州市環境保護局辦公室 2017年8月15日印發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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