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環建〔2014〕141號
關于惠州市萬極新科材料有限公司核技術應用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的批復
惠州市萬極新科材料有限公司:
你單位報來廣東核力工程勘察院編制的《核技術應用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及相關資料收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 項目位于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西區科技工業園,項目擬購買5枚核素為85Kr 的放射源,放射性活度均為7.4×109Bq,屬Ⅴ類放射源。
二、根據《登記表》的內容意見,同意該項目建設。
三、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對項目建設及使用提出如下要求:
1、項目應按《登記表》中的建議和要求,做好各項防護措施。
2、項目應嚴格執行《電離輻射防護和輻射安全基本標準》(GB18871-2002),應把輻射工作場所分為控制區和監督區,以便于輻射防護管理和職業照射控制,在使用區設置明顯的放射性警示標識和中文說明,操作人員須經過上崗培訓,建立放射源的操作管理制度和個人劑量健康檔案,做好年度輻射安全監測評估報告,并于每年的12月30日之前報惠州市環境保護局備案。
3、如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或者防治措施發生重大變動時,應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4、項目應在2015年5月30日前向我局申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5、項目日常監管由大亞灣區環境保護局負責。
惠州市環境保護局
2014年12月04日
抄送: 大亞灣區環境保護局
 惠州市環境保護局辦公室 2014年12月04日印發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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