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環建〔2014〕101號
關于惠州羅浮山自愿戒毒醫院核技術
應用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的批復
惠州羅浮山自愿戒毒醫院:
你單位報來廣東核力工程勘察院編制的《核技術應用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及相關資料收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 項目位于惠州長寧鎮波浪山,該項目擬購一臺型號為萬東F108-V醫用遙控逶視X機,管電壓為110kV、管電流為3 mA,屬Ⅲ類射線裝置。
二、根據《登記表》內容和博羅縣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局的初審意見,同意該項目建設。
三、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對項目建設及使用提出如下要求:
1、項目應按《登記表》中的建議和要求,做好各項防護措施。
2、項目應嚴格執行《電離輻射防護和輻射安全基本標準》(GB18871-2002),在使用區設置明顯的放射性警示標識和中文說明,建立射線裝置操作管理制度,操作人員須經過上崗培訓,做好射線裝置的年度安全評估。
3、如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或者防治措施發生重大變動時,應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4、項目應于2014年12月30日前向我局申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5、項目日常監管由博羅縣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局負責。
惠州市環境保護局
2014年9月23日
抄送: 博羅縣生態與建設環境保護局
 惠州市環境保護局辦公室 2014年9月23 日印發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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