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福和紙業有限公司 :
你單位報來的《核技術應用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及相關資料收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惠州福和紙業有限公司們于惠州市博羅縣園洲鎮梁屋管理區。公司擬使用1臺放射源,放射性活度為1.48E+09Bq 屬Ⅳ類放射源。
二、根據《登記表》內容和意見,同意該項目建設。
三、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對項目建設及使用提出如下要求:
1、項目應按《登記表》中的建議和要求,做好各項防護措施。
2、項目應嚴格執行《電離輻射防護和輻射安全基本標準》(GB18871-2002),在使用區設置明顯的放射性警示標識和中文說明,建立射線裝置操作管理制度,操作人員須經過上崗培訓,做好核技術應用項目的年度安全評估報告。
3、如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或者防治措施發生重大變動時,應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4、項目應在2016年11月30日這前完成核技術應用項目的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5、項目日常監管由博羅縣環境保護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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