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石油煉化有限責任公司惠州煉化分公司:
你單位報來的《核技術應用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及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中海石油煉化有限責任公司惠州煉化分公司一期位于惠州市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石園區,項目建設地點在惠州市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石化園區煉油(含煤制氫)生產裝置。中海石油煉化有限責任公司惠州煉化分公司一期原有18枚核素為137Cs放射源,分別是Ⅳ、Ⅴ類,已于2008年5月30日經過環評審批并申領了《輻射安全許可證》,2013年8月6日輻射項目通過了驗收。其放射源的活度為0.74×108Bq~1.85×1010Bq。中海石油煉化有限責任公司惠州煉化分公司一期煉油裝置擴建擬新增使用枚放射源,核素為137Cs的Ⅳ、Ⅴ類放射源,用于催化重整裝置、汽油脫硫裝置、POX煤制氫聯合裝置上的料位計、密度計、料位開關等密封源儀表中使用。本項目擬占地面積約308244m2。放射源的基本情況見附件:(中海石油煉化有限責任公司惠州煉化分公司一期煉油裝置擴建新增Ⅳ、Ⅴ類使用放射源情況統計表)
二、根據《登記表》內容和意見,同意該項目建設。
三、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對項目建設及使用提出如下要求:
1、項目應按《登記表》中的建議和要求,做好各項防護措施。
2、項目應嚴格執行《電離輻射防護和輻射安全基本標準》(GB18871-2002),在使用區設置明顯的放射性警示標識和中文說明,建立射線裝置操作管理制度,操作人員須經過上崗培訓,做好核技術應用項目的年度安全評估報告。
3、如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或者防治措施發生重大變動時,應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4、項目應在2017年7月30日這前完成核技術應用項目的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5、項目日常監管由惠州市環境保護局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環境保護局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