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完成重點排污單位監督性監測36家,其中廢水31家,廢氣5家;完成垃圾處理企業監督性監測4家,其中廢氣3家、地下水1家;完成固定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監督性監測12家,共計52家。(詳見附件1-5,表中有“L”“<”或“ND”表示未檢出,其數值為該項目檢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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