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交易條件說明 一、項目情況 在惠州市技師學院校園內致遠樓與明德樓之間的空閑場地上,自建鋼架結構防雨棚并安裝快遞驛站,占地面積約200平方米。承包經營期限為5年(具體起止日期以正式合同約定為準),現需進行經營權掛牌競價,歡迎各潛在供應商參與競價。 二、項目交易條件和要求 1.競價人資格: (1)競價方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合法運作的獨立法人機構,并具有經營快遞柜業務相關資質。 (2)競價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承租。 2.承包經營期限:承包期限為5年(具體起止日期以正式合同約定為準)。 3. 租金:每年按12個月收取。月租金底價人民幣1300.00元 ,承包期內,每滿一年,月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礎上遞增5%。 4.競價保證金:10000.00元,該筆保證金由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代收代退。 5.競價規則:惠州市技師學院快遞驛站場地出租招標以首年月租金1300元/月作為底價進行網絡競價,每次加價幅度為50元的整數倍。 6.承包方式:按競價策劃書承諾的各項經營管理指標以及雙方簽訂的《承包經營合同》要求承擔全部的質量、安全、效益、風險責任。 7.租金收取方式:學院每年按12個月收取租金。競得者應于每年3月15日前繳納上半年租金(6個月),每年9月15日前繳納下半年租金(6個月)。競得者逾期交納租金的,應以拖欠金額為基數,按每日5‰的標準向學院支付滯納金。 8.意向承租方應在報名前仔細研讀出租文件,并在信息公告期內對標的進行盡職調查。 9.成交候選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取消成交資格,競價保證金不予退還;造成損失的,成交候選人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不符合競價資格條件的; (2)逾期或拒絕辦理成交手續的; (3)逾期或拒絕簽訂租賃合同的; (4)不按交易條件規定提供有關紙質文件材料,或提供虛假文件材料、隱瞞重要事實的; (5)采取行賄、惡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競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競得的; (7)構成違約責任的其他行為。 三、競價方須知:快遞驛站設施設備投入包括不少于80個快遞柜,配套監控系統,建設鋼架結構防雨棚等。 (一)遵守學院的各種管理規定,進出校園的車輛及人員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二)負責快遞驛站在校園內開展業務所需的批準或登記、備案手續辦理。 (三)負責快遞驛站相關設備運輸、安裝的具體實施;建設快遞驛站正常運營所需的場地。在運輸、安裝快遞驛站相關設備過程中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身、財產損害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負責快遞驛站正常運營所需的培訓、維護、維修、升級等工作。 (五)所有快件需配合學校進行安檢,防止違禁物品(刀具:香煙、酒類、大功率電器等)進入校園。 (六)確保快遞柜及周邊整潔、衛生、按照門前三包衛生標準做好衛生工作。 (七)若用戶在使用快遞驛站時發生物品盜竊、損壞或用戶對快遞驛站進行投訴等情形,由成交企業負責處理并承擔全部責任。 (八)應按學校要求做好快遞驛站信息安全防護工作(含電子屏幕顯示內容)。 (九)有權在法律允許范圍內利用快遞驛站開展包括柜體廣告、液晶屏廣告在內的各類增值業務。相關業務需向學院備案后方可實施。 (十)快遞驛站評估費1500元由成交人支付。 四、項目網上成交后,請競得候選人先等待3個工作日,3個工作日為公示期(以網上成交日起計),若公示期內無質疑或投訴,則公示期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持相關證件到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成交手續,成交手續辦理后憑成交通知書5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交易合同,同時向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交一份正式合同備案。競得候選人逾期未辦理成交手續或未簽訂交易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競得資格,競價保證金不予以退回。未競得人的競價保證金在限時競價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原路原額退回;競得人的競價保證金自向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交成交合同原件起5個工作日內原路原額退回。 五、相關圖片請點擊“實物圖”查看。租賃合同、中標方辦理成交手續需要攜帶的資料請點擊“交易文件”下載查看。 六、惠州市技師學院咨詢電話:彭老師 0752-2731392(工作日接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