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本部門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11.50 萬元,比上年增加0萬元,增長0%,主要原因是與上年持平,無增減變化。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上年增加0萬元,增長-(基數為0,不可比)%,主要原因是與上年持平,無增減變化;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0.5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上年增加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0.50萬元,比上年增加0萬元。)比上年增加0萬元,增長0%,主要原因是與上年持平,無增減變化;公務接待費1萬元,比上年增加0萬元,增長0%,主要原因是與上年持平,無增減變化。
| 財政撥款安排的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預算表 | 單位名稱: 惠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 單位:萬元 | 項 目 | 合計 | 一般公共預算 | 政府性基金預算 |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 行政經費 | 517.30 | 517.30 | 0.00 | 0.00 | “三公”經費 | 11.50 | 11.50 | 0.00 | 0.00 | 其中:(一)因公出國(境)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支出 | 10.50 | 10.50 | 0.00 | 0.00 | 1.公務用車購置 | 0.00 | 0.00 | 0.00 | 0.00 | 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 10.50 | 10.50 | 0.00 | 0.00 | (三)公務接待費支出 | 1.00 | 1.00 | 0.00 | 0.00 |
注:“三公”經費:指部門(單位)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具體包括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具體包括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具體包括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具體包括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外賓接待)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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