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農業農村局,相關縣(區)財政局: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3年第二批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任務)的通知》(粵財農〔2023〕62號)和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報送2023年第二批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任務)分配方案的函》,現將以惠財農〔2023〕40號文下達至市農業農村局的2023年第二批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任務)1560萬元予以調整下達(單位、項目及金額詳見附件1),此項資金收入列2023年度“1100231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轉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科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此項資金按照《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農〔2021〕19號)、《關于〈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財農〔2023〕4號)及《關于加強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指導意見》(財農〔2022〕14號)等有關規定管理使用。請切實加快預算執行,加強資金監管,不得擠占、截留或挪用,確保資金使用規范安全。 二、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關于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決策部署,根據財政部工作安排,2023年起將扶持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統一納入中央銜接資金支持范圍,重點向黨委和政府高度重視,有發展思路、工作規劃、具體舉措和實踐基礎,近年來涉農資金使用管理規范的地方傾斜。在中央財政加大投入力度同時,地方各級財政也要積極安排補助資金,并統籌好其他渠道資金,支持具備條件的村充分挖掘利用當地資源,有效改造利用資產,發展社會化專業化服務,提升農村集體經濟實力。 三、請相關縣(區)加強財政資金績效管理,對本次下達的預算指標和任務,結合績效目標(附件2)加強績效運行監控和績效評價,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請市農業農村局將制定的項目明細績效目標,于60日內報送省財政廳和省級主管部門備案。 四、請落實直達資金管理要求。此項下達的補助資金列入直達資金管理,資金標識為“01中央直達資金”。相關縣(區)在下達此項資金時,應單獨下達預算指標文件,并保持中央直達資金標識不變,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同時,在指標管理系統中及時登錄有關指標和直達資金標識,導入直達資金監控系統,確保數據真實、賬目清晰、流向明確、資金直達基層。 附件:1.2023年第二批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任務)安排表.wps 2.2023年第二批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任務)績效目標表.doc
惠州市財政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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