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關于惠州市2021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解讀
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按照《惠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惠州市2021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的決議》(惠市常函〔2022〕12號)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8月23日,市委常委會召開會議,強調要加大審計整改力度,進一步壓實整改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一體推進揭示問題、規范管理、促進改革。7月29日,市政府組織召開市審計執法聯席會議,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進行了認真研究并部署審計整改工作。9月30日,市政府印發《2021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方案》(惠府督〔2022〕57號),建立審計整改清單制,要求各級各部門增強做好審計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覺和責任擔當,采取精準措施,從嚴從實、從快從細抓好審計整改落實,深入分析問題背后深層次的原因,把“當下改”和“長久立”有機結合,著力從制度層面完善措施、健全機制,努力做到標本兼治。現將階段性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作舉措和整體工作成效 (一)強化跟蹤督查,提高審計質效。市政府加大對各部門單位落實審計整改的督促力度,要求各相關單位增強落實審計整改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做到即知即改、真改實改。各單位高度重視,采取有力措施落實整改。如:市公安局規范非稅收入管理,已及時將相關收入248.17萬元上繳財政;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以審計整改為契機,舉一反三、加強統籌謀劃,及時足額撥付2022年省級中小微企業專項資金1789萬元,惠及79家中小企業;龍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立行立改,于審計期間補發44名高校畢業生基層崗位補貼3.16萬元,同時通過加強政策宣傳等措施,2022年上半年新增發放高校畢業生基層崗位補貼6.96萬元,推動促進就業相關政策落地落實。 (二)推動建章立制,實現長效治理。各業務主管部門和責任單位認真研究審計指出的問題,找準深挖“病根”,推動完善各項管理機制和工作制度,確保審計整改落實見“療效”。如:市民政局制定《惠州市養老服務補貼辦法》,支持促進民辦養老機構健康發展;市農業農村局聯合市醫療保障局印發《關于健全脫貧人口醫療保障數據信息反饋機制的通知》,進一步健全數據共享機制,精準識別應納入監測對象并落實幫扶措施;惠東縣平海鎮、龍門縣龍城街道修訂完善了本單位財務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會計核算,提高財務管理水平。 (三)強化貫通協作,凝聚整改合力。市政府推動審計監督與人大監督、行政監督等其他監督相貫通,與紀檢監察、巡視巡察、黨政督查相結合,做到優勢互補、同向發力,進一步增強審計整改監督力度。2022年11月18日,市審計局配合市人大財經工委赴市農業農村局開展審計整改調研,并對審計整改工作做出指導,加快推動問題整改到位。市紀檢監察機關和有關主管部門加大審計成果運用力度,對審計移送的違紀違規問題線索均予以核實處理,截至2022年12月20日,已對9人、9家企業予以立案查處,對其中5人作出黨紀政紀處分,對有關單位和責任人處以罰款534.47萬元,追回并上繳財政資金317.05萬元,挽回損失696.79萬元,核減工程結算金額1006.79萬元,扣減投資回報或索賠違約金等2464.79萬元,沒收違法所得161.11萬元,并給予5家企業信用懲處,建章立制5項。 《2021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指出的89個問題共涉及109個整改事項,截至2022年12月20日,已有76個事項完成整改,剩余的33個事項中,有的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客觀因素影響,短期內未能完成整改,如部分縣區未按規定開展養老服務機構“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部分財政資金滯留閑置等問題;有的需履行必要的審批程序,要逐步推進才能整改到位,如部分符合條件的企業未享受“新升規”獎補政策、部分工程多計造價等問題;有的因涉及歷史遺留或司法訴訟,需多個部門單位協同聯動、分批分階段跟進處理才能完成整改,如收繳水費不到位、部分存量土地閑置時間較長等問題。 通過整改促進增收節支27322.26萬元,其中上繳財政23108.84萬元、減少財政撥款金額3275.96萬元、歸還原渠道資金937.46萬元,促進資金撥付到位111110.13萬元,統籌盤活資金資產312366.44萬元,挽回(避免)損失浪費696.79萬元,推動建章立制42項,追責問責27人。 二、財政管理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市本級預算執行及其績效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 關于預算編制不夠完整、精細的問題。 (1)關于少列2021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21.79億元和一般公共預算收入6.37億元的問題。一是市財政局已于2022年1月將非稅收入9.81億元繳入國庫,并專題研究了規范非稅收入入庫的問題,自2022年9月起,已將暫未納入市稅務局代收范圍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污水處理費、公辦幼兒園保育費、罰沒收入等非稅收入,共計0.49億元及時足額繳入國庫。二是大亞灣開發區財政局已于2022年1月將非稅收入15.09億元上繳國庫,仲愷高新區財政局已于2022年5月將非稅收入3.26億元上繳國庫。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2)關于大亞灣開發區財政局編報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未細化至具體項目,削弱預算約束力的問題。大亞灣開發區財政局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先后印發《關于做好2023年區級財政資金項目入庫工作的通知》《大亞灣區區屬部門財政預算安排“四掛鉤”辦法》《惠州大亞灣開發區2023年預算編制工作方案》,加強項目入庫、執行進度、績效評價結果、審計意見考核等結果應用,同時大力推進年度預算編制精細化管理,進一步壓減代編預算比例,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2. 關于少批復預算的問題。大亞灣開發區財政局立行立改,自2022年起,一是在編制年度預算時合理預測收入項目,將上級提前下達的轉移支付資金等編列區級預算;二是在編制年度預算時將市人大批復的區級財政預算方案完整批復到各預算部門,同時監督各單位嚴格按照批復的預算執行,強化預算的約束和導向作用;三是對預算科科長進行談話提醒,要求認真分析問題產生根源,舉一反三,提高財政管理能力。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3. 關于部分代編預算未及時下達的問題。市財政局采取以下措施進行整改:一是針對2021年度未及時分配的36.74億元,于2021年12月底收回29.37億元;其余7.37億元結轉至2022年使用,截至2022年11月底已分配5.84億元;二是已按照省財政廳統一要求,結合工作實際于2022年7月27日印發《惠州市2023年預算編制工作方案》(惠財預〔2022〕43號),明確“力爭將市級使用和確定項目的資金年初預算到位率提高到90%以上”和“爭取實現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三年滾動計劃與年度預算同步編制”的工作目標,并制定相關編制措施。下來,市財政局將嚴控代編預算規模,切實提高預算到位率。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4. 關于部分轉移支付預計數未按規定比例提前下達的問題。市財政局將認真落實《惠州市2023年預算編制工作方案》的目標要求,嚴格按規定比例下達一般性專項轉移支付預計數和專項轉移支付預計數。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5. 關于部分上級轉移支付資金未在規定期限內分解下達的問題。市財政局嚴格執行《關于批復2022年市直部門預算的通知》(惠財預〔2022〕4號),要求相關主管部門“對上級安排的轉移支付資金,上級分配時已明確具體補助對象及補助金額的需在5個工作日內將資金分配計劃報財政部門,其他原則上需在25日內將資金分配計劃報財政部門”。下來,市財政局將督促主管部門做好項目計劃,確保上級轉移支付資金及時分解下達。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6. 關于部分財政預算資金使用率低的問題。市財政局已在《惠州市2023年預算編制工作方案》中明確了“爭取實現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三年滾動計劃與年度預算同步編制”的工作目標,并制定了具體的編制措施。下來,市財政局將認真落實工作方案,會同發展改革部門及各相關部門加強項目管理,做細、做實、做準預算,進一步提高預算約束力。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7. 關于部分存量資金未及時盤活使用的問題。一是市財政局嚴格執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15〕24號),清理收回的存量資金重點用于市委市政府審定的重點事項,相關事項均按程序報批。下來,市財政局將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原則,結合財政收入情況,加快財政存量資金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二是大亞灣開發區財政局已于2022年4月將存量資金1058.34萬元收回國庫統籌使用;于2022年6月28日印發《關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財政資金盤活回收工作的通知》(惠灣財預〔2022〕64號),定期組織部門盤活存量資金,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8. 關于部分非稅收入應收未收的問題。仲愷高新區財政局加強非稅收入監管,涉及的4個單位積極采取有效措施追繳非稅收入,截至2022年12月20日,已累計收回2158.75萬元(其中罰沒收入1291.41萬元、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849.04萬元、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費18.30萬元),因當事人對處罰提出異議、正在協調并督促繳納39.43萬元,已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5萬元,因解除土地出讓合同、案件重新辦理等原因無需追繳土地出讓金等2047.33萬元。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二)市級部門單位預算執行和財政財務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 關于146個項目預算執行率低于50%的問題。市財政局已于2021年底按規定收回134個項目的預算指標12.41億元,納入2022年度預算統籌安排,其余12個項目(涉及指標金額0.22億元)結轉至2022年繼續使用;2022年度,上述146個項目根據工作實際已取消45個,其余101個項目共涉及預算指標26.54億元,截至2022年11月底已累計撥付17.12億元,由市財政部門調整收回0.57億元,剩余8.85億元正在按進度撥付,總體執行率達66.65%。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2. 關于部分財政資金滯留閑置的問題。一是市自然資源局立行立改,截至2022年7月底已將市級征地盤整臨時周轉金賬戶本金及利息共計1.93億元上繳財政。二是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督促相關縣(區)推進項目建設,加快資金撥付。2022年1至10月,2021年文化繁榮發展專項資金已支出357.40萬元,其余699.10萬元主要用于龍門縣和惠東縣的文物修繕工程、景區服務提升和鄉村旅游項目建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龍門和惠東縣正在采取措施,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努力提高財政資金績效。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3. 關于部分非稅收入收繳不到位的問題。 (1)關于未及時收取土地出讓金和臨時用地租金的問題。市自然資源局已多次通過電話和發催繳函敦促惠州市又一居實業有限公司、惠州市燃氣有限公司按合同約定繳交土地出讓金和臨時用地租金2.4億元,于2022年1月向惠城區問題樓盤處置辦發出《關于惠州市又一居實業有限公司繳交出讓地價款事項的函》,商請協助繼續鎖定作為土地競拍保證金的房產,并協助催促又一居公司盡快繳清地價款;于2022年9月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出《關于商請配合督促惠州市燃氣有限公司繳交出讓地價款事項的函》,商請配合敦促燃氣公司盡快繳清地價款。但截至2022年12月20日,上述兩家公司仍未繳交。下來,市自然資源局將聯合稅務部門進一步催繳,如兩家公司仍不繳清地價款,將采取司法手段解決問題。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2)關于未及時收取租金、承包費和森林資源使用費的問題。一是東江林場已收回租金49.82萬元,因租賃土地被征收等原因無需追繳租金16.91萬元,其余390.48萬元經與承租方協商,計劃于2023年5月以前追回;二是象頭山林場已于2022年6月與森林公園承包方進行了洽談,并于8月發出限期履行義務通知書,但截至2022年12月20日承包方仍未履行合同義務,下來象頭山林場將依法解除合同,并啟動司法程序追收其拖欠的森林資源使用費968萬元及滯納金。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3)關于未及時將非稅收入上繳財政的問題。市公安局等6個單位積極落實整改,截至2022年9月底,已將租金收入272.22萬元、捐贈收入25.09萬元、利息收入4.29萬元,共計301.6萬元全部上繳財政。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4. 關于無預算、超預算列支費用的問題。市農業農村局等17個單位認真剖析問題成因,努力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合理性,同時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厲行節約,嚴格按照預算規定的支出范圍和標準開支,避免再次出現無預算、超預算列支費用的行為。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三)縣級財政管理和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 關于少列預算收入的問題。惠城區、惠陽區、惠東縣和博羅縣財政部門立行立改,將滯留于財政專戶的非稅收入分批上繳國庫,并自2022年4月起將“公辦幼兒園保育費”等納入財政預算,截至2022年12月20日已累計上繳國庫19.12億元,剩余惠城區3.54億元計劃于2022年12月底前上繳。下來,4個縣(區)將規范非稅收入管理,嚴格按規定將非稅收入及時足額上繳國庫。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2. 關于非稅收入應收未收的問題。一是惠城區財政局積極督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6個單位采取措施追繳非稅收入,截至2022年12月20日,已追回并上繳財政22.69萬元,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96.04萬元,因被執行人名下未有可供執行財產而終止執行程序1萬元,因涉及行政訴訟正在等待法院判決13.54萬元。二是惠陽區文廣旅體局、團區委已追回非稅收入并上繳財政10.15萬元,按政策減免租金8萬元。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3. 關于部分上級轉移支付資金未在規定期限內分解下達的問題。4個縣(區)財政部門對問題原因進行了認真分析,下來將嚴格按照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政支出預算執行管理的通知》(財預〔2014〕85號)有關規定,加強部門間溝通協調,提高文件流轉效率,及時分解下達上級轉移支付資金。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4. 關于部分存量資金未及時盤活使用的問題。惠城區和博羅縣財政部門加大存量資金盤活力度,努力提高存量資金使用效益,截至2022年11月底,一是惠城區2021年以前的存量資金結余12332.07萬元已實際支出10546.49萬元,資金使用率達85.52%;二是博羅縣2021年以前的存量資金結余8991.73萬元,已實際支出3173.44萬元,資金使用率為35.29%,其余5818.29萬元計劃于2022年12月底前撥付使用。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5. 關于部分財政資金閑置的問題。 (1)關于惠陽區、惠東縣和博羅縣新增債券資金滯留閑置的問題。3個縣(區)主管部門加大力度推進項目建設,加快推動財政資金形成實物工作量。經整改,一是惠陽區滯留的債券資金2325.28萬元已于2022年5月全部支付完畢,涉及的9宗工程均已完成建設;二是惠東縣滯留的債券資金710.99萬元已于2022年4月全部撥付,用于惠東縣榮超公立醫院建設項目;三是博羅縣滯留的債券資金19453.47萬元已于2022年5月全部撥付完畢,用于粵港澳大灣區(廣東)綠色農產品生產供應基地等4個項目的基礎設施配套工程以及博羅縣園洲鎮污水配套管網入戶工程(一期)項目。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2)關于惠陽區8個鎮(街)違規將財政資金從零余額賬戶轉至實有資金賬戶,因未支出導致部分資金閑置的問題。惠陽區財政部門一是督促相關鎮(街)加快項目推進,盡快形成實際支出,發揮資金效益。二是加大審核力度,確認項目達到付款條件時再撥付資金,杜絕此類問題再發生。截至2022年12月20日,審計指出的7257.22萬元閑置資金已實際支出6237.38萬元,已上繳國庫704.58萬元,剩余315.26萬元待相關工程完成結算和完善供地手續后撥付,預計2023年1月底前完成。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四)鄉鎮(街道)財政財務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 關于3個鎮(街)部分政府投資項目管理不嚴格的問題。 (1)關于霞涌街道有85個工程項目未按規定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問題。審計期間,上述85個工程項目已全部完工,霞涌街道于2022年5月9日召開審計整改推進會,明確工程項目必須按規定取得施工許可證后方可施工。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2)關于平海鎮個別工程項目存在施工方違規帶資建設的問題。審計指出問題后,平海鎮已嚴格執行《政府投資條例》和《惠東縣政府投資項目財務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杜絕以墊資方式建設政府投資項目,嚴格規范財政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3)關于龍城街道有3個工程項目多計預算造價41.32萬元的問題。一是龍門縣財政局已于2022年5月完成了東海村六小旁村道升級改造工程的財政結算定案審核,核減金額11.58萬元;二是針對樟潭大橋建設項目和七星坡地災治理工程,龍門縣財政部門正在辦理結算審核,下來將據實結算。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2. 關于3個鎮(街)違反收支管理規定的問題。 一是平海鎮計劃于2023年3月前將龍舟賽贊助款剩余資金6.08萬元上繳縣財政,下來該鎮的捐贈收入將統一由惠東縣慈善總會接收并管理使用。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二是龍城街道已于2021年10月底前將利息收入20.24萬元上繳財政。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三是霞涌街道已糾正違規收費行為,并于2022年10月將違規收取的管理費結余5.3萬元退回霞涌供水公司;街道紀工委已對1名負責人進行立案,對1名相關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同時對街道辦及下屬單位進行了全面排查。下來,霞涌街道將加強黨風廉政教育,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完善財務工作制度,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3. 關于3個鎮(街)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不規范的問題。一是龍城街道已于2022年1月21日修訂完善《龍城街道辦事處財務管理制度》(龍街辦〔2022〕1號),規范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同時加大公務卡結算力度,減少現金支出,確保資金安全。二是3個鎮(街)采取修訂財務制度、組織培訓等方式加強經費開支管理,公務接待審批流程進一步規范。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 關于部分人員未納入防止返貧動態監測范圍的問題。市農業農村局采取如下措施進行整改:一是建章立制,2022年4月制定《惠州市2022年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2022年6月聯合市醫療保障局印發了《關于健全脫貧人口醫療保障數據信息反饋機制的通知》,進一步健全數據共享機制,每月由醫保部門將已脫貧人口發生的醫療支出數據反饋農業農村部門強化動態監測;集中排查全量已脫貧人口存在的返貧風險,精準識別認定監測對象并落實幫扶措施;二是結合實際分類落實幫扶措施,將審計指出的50戶51人納入2022年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幫扶集中排查風險人群,經過申報、公開公示、審核、確認等程序,有4戶4人為符合條件的風險人群已納入監測范圍,并落實相關幫扶措施,其余46戶47人不符合納入標準。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2. 關于未按期完成300項扶貧資產確權工作的問題。惠東縣、龍門縣和博羅縣農業農村部門加快推進扶貧資產確權工作,截至2022年9月底,經核實需確權資產298項(有2項重復計算),已完成確權登記292項,涉及金額28043.17萬元;已終止實施2項,涉及項目資金20萬元已退回博羅縣農業農村局;剩余4項因核銷處置等原因不再開展確權,涉及金額共計12.27萬元。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3. 關于7個扶貧資產項目收益856.48萬元未及時分配的問題。一是博羅縣農業農村部門于2022年8月11日印發《博羅縣縣級統籌扶貧項目資產收益分配方案》,并于12月20日按方案完成了第一批縣級統籌扶貧資產項目收益323.68萬元的分配和發放工作。二是龍門縣農業農村部門于2022年8月8日印發《龍門縣縣級統籌建設的扶貧資產收益分配方案》,并于8月底前完成了6個縣級統籌扶貧資產項目分紅收益787萬元的分配和發放工作。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4. 關于部分鄉村基礎設施有待完善的問題。一是博羅縣9個村衛生站、龍門縣3個村衛生站已于2022年6月底前配置健康一體機、電針儀、霧化治療儀等38項基本設備。二是截至2022年5月底,博羅縣9個村、龍門縣8個村已在村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顯著位置懸掛了標識牌和服務項目公示牌,明確開放時間和服務項目,同時上述2個縣以點帶面對其他行政村的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同步進行了規范。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二)關于“新升規”獎補政策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 關于發放獎補資金不夠精準的問題。 (1)針對全市有104家符合條件的企業未享受“新升規”獎補政策的問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已收集梳理104家企業的經營情況,其中有2家企業因在省、市“新升規”獎補政策出臺前已享受了仲愷高新區財政獎補資金10萬元,故未納入省、市獎補對象,下來將督促仲愷高新區結合以后年度“新升規”獎勵條件,把上述2家企業視同首次“新升規”對象予以獎補;對于其余102家企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已移交稅務、統計部門及各縣(區)進一步核實營業收入情況,并向102家企業專題解讀了“新升規”政策,指導企業按時納入國家統計聯網直報平臺,目前共有57家符合“新升規”條件的企業擬入庫獲取獎補,正在按程序報批。下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將積極爭取省、市、縣(區)級財政資金支持,努力提升主動服務企業的意識和水平,確保企業應享盡享政策紅利。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2)針對全市有5家不符合條件的企業獲發“新升規”獎補資金的問題,截至2022年12月20日,已向3家企業追回獎補資金共計38萬元,剩余10萬元計劃于2022年12月底前追回;1家企業經市、縣兩級工信部門審核,同意將應追回的2019年“新升規”獎補資金18萬元作為2021年獎補資金,不再追繳;1家企業已倒閉,涉及獎補資金20萬元不再追繳。下來,市、縣(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將進一步加強部門聯動和信息共享,對企業申報材料予以認真審核把關。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2. 關于撥付獎補資金不及時的問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采取如下措施進行整改:一是已嚴格按照專項資金撥付的有關規定,積極協調財政部門及時、準確分配和下達獎補資金,同時督促有關縣(區)在收到資金后30日內兌付至獲獎企業。二是抓好業務技能培訓,組織人員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關于加強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貫徹實施工作的指導意見》等相關專業知識,提高工作人員的政策水平和業務素質。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3. 關于配套獎補資金不到位的問題。惠東縣、博羅縣和龍門縣已安排配套財政資金共計1406萬元,于2022年10月底前發放至相關企業和鎮街。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4. 關于省級中小微企業服務券資金使用績效不佳的問題。因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已停止省級中小企業服務券工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在2022年省級中小企業資金項目中加強統籌謀劃,充分做好前期入庫工作,加快資金支出效率,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2022年共為我市爭取省級中小微企業專項資金1789萬元,均已及時足額撥付至79家中小企業。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三)關于電子警察規劃建設和運行管理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 關于個別執法事項有待提升效率的問題。龍門縣、大亞灣開發區公安局交警大隊進一步加強異議申訴管理,建立專人負責制、督辦制和臺賬管理制,要求受理民警在規定時間內對異議申請完成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2022年以來,龍門縣、大亞灣開發區公安局交警大隊共受理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異議申訴199宗,均在規定時限內處理完畢。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2. 關于部分固定資產核算不規范的問題。惠陽區、惠東縣公安局已于2022年5月按照《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將電子警察設備共計4679.60萬元全部納入固定資產核算。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3. 關于個別單位未執行政府采購的問題。大亞灣開發區公安局于2022年1月19日按照政府采購相關規定修訂印發了《大亞灣區公安局政府采購管理實施細則》,規范電子警察設備維護服務的采購工作。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四)養老服務業政策措施落實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 關于個別扶持資助政策銜接不及時的問題。市民政局已于2022年2月25日印發《惠州市養老服務補貼辦法》(惠民發〔2022〕14號),規定滿足條件的養老機構可申請床位補貼和運營補貼。下來,市、縣(區)民政局將加大政策宣貫力度,引導符合條件的民辦養老機構申領補貼,支持民辦養老機構健康發展。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2. 關于部分養老服務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1)關于未按規定建立養老服務質量評估制度的問題。該項工作于2022年7月由市長者服務局(籌)轉交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將此項工作納入該局2023年工作任務,計劃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評估工作,相關費用列入2023年部門預算。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2)關于未按規定開展養老服務機構“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問題。自2022年5月起,開展養老服務機構“雙隨機、一公開”聯合檢查的職責已移交各縣區民政部門。截至2022年11月底,惠陽區已完成養老服務機構“雙隨機、一公開”聯合檢查工作;惠城區、惠東縣、博羅縣和龍門縣已印發實施方案,下來將按照方案要求開展聯合檢查工作,預計2022年12月底前完成。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3. 關于未按期完成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工作任務的問題。 (1)關于6個縣(區)未按期建成和運營長者照護之家的問題。惠陽區、惠東縣、龍門縣、大亞灣開發區和仲愷高新區均已建成長者照護之家并投入運營;博羅縣長者照護之家已明確選址并編制完成設計方案,下來將按程序進行工程招標和建設,預計2023年6月完工。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2)關于6個縣(區)未按期完成養老服務設施專項規劃編制工作的問題。惠陽區、惠東縣、大亞灣開發區已完成養老服務設施專項規劃的編制,下來將按程序報批并印發實施;博羅縣、龍門縣和仲愷高新區正在開展長者服務設施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3)關于3個縣(區)未按期建成運營長者安養中心的問題。惠東縣、博羅縣已建成長者安養中心并投入運營;大亞灣開發區長者安養中心正在進行竣工驗收,預計2023年1月底前可完成并投入運營。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4)關于博羅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未按要求建立養老服務實訓基地、未按計劃完成培訓任務的問題。博羅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加快推動建立養老服務實訓基地,2022年10月4日博羅縣南粵家政實訓基地正式投入運營;截至2022年11月底,實訓基地累計開展居家養老照護、老年人日常康復應用、老年人失智照護等職業技能培訓168人次。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五)關于省級工業園區相關政策落實及專項資金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 關于惠東縣產業轉移工業園區“七通一平”標準化建設進度滯后的問題。惠東縣產業轉移工業園管委會采取如下措施進行整改:一是對園區的控制性詳細規劃進行修編,進一步完善和優化園區內的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計劃2022年底前完成燃氣供給建設規劃的修編工作。二是協調相關屬地鎮(街)解決征地拆遷問題,保障市政道路正常施工,截至2022年11月底,廣東小鎵電科技有限公司周邊四條道路工程已進場施工。三是已向供電部門申請錯峰停電排期,待停電排期到后即可遷移廣東灝仕達科技有限公司地塊上的高壓線纜并完成土地平整工作。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2. 關于龍門縣撥付產業共建獎補資金不及時的問題。龍門縣財政局認真分析問題產生原因,嚴格落實整改,今后將加強與行業主管部門的溝通對接,督促行業主管部門加快辦理項目入庫、制定資金分配方案,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四、重點民生和公共投資項目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關于民生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 關于社會保障方面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龍門縣社保局立行立改,已于2022年4月補發1名退休人員養老金3.54萬元,取消62名不符合條件人員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財政代繳資格,并完成社保系統的信息修正工作;剩余1人經核實為2021年9月新增低保對象,符合財政代繳條件。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二是惠陽區醫保局已終止16名死亡人員的參保狀態,涉及補助資金0.9萬元已劃入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基金統籌使用。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三是博羅縣社保局已于2022年10月追回養老待遇0.13萬元。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2. 關于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方面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大亞灣開發區社管局已對業務科室責任人進行了談話提醒,要求舉一反三,切實提高工作水平;同時,該局已于2022年5月上旬完成了澳頭、西區街道辦公益林界定書的簽訂及補償對象確認、公示等工作,加快補償資金的分配和發放。截至2022年12月20日,已在規定時限內將2022年度省級以上生態公益林損失性補償資金402.03萬元發放到位;審計指出的203.77萬元閑置資金已全部撥付使用。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二是博羅縣林業局已將公益林管護經費313.30萬元全部撥付到位。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三是惠陽區自然資源局先后于2022年7月和10月發函至相關鎮街,要求加大調處力度解決林權糾紛,并派出工作人員到相關鄉鎮共同推進解決爭議問題。截至2022年12月20日,已按規定發放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7.10萬元,因永湖鎮和淡水街道部分村小組對資金分配方案仍存在異議,涉及的15.95萬元補償資金暫存惠陽區財政局賬戶。下來,惠陽區自然資源局將督促相關鎮街加大工作推進力度,推動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盡快發放至個人。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3. 關于教育方面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博羅縣教育局已于2022年5月撥付殘疾學生送教上門公用經費66萬元。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二是大亞灣開發區宣教局于2021年12月出臺《大亞灣開發區無證幼兒園監管和整治長效機制》,經整治,審計指出的2所無證幼兒園,其中一所已于2022年2月取得了辦學許可證;另一所因未達辦園條件,已于2022年6月責令其停止辦學,于2022年10月制定了學生分流方案和維穩工作預案,截至2022年10月底,該幼兒園已更名為托育中心并在市場監管部門注冊了營業執照,正常經營。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4. 關于殘疾人扶助方面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市民政局立行立改,采取如下措施進行整改:一是已向106人發放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向2名退役殘疾軍人發放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剩余1人患有精神疾病無法出院辦理銀行賬戶,也無社會保障卡,已由博羅縣納入集中供養,不再重復享受財政補助。二是已向4名享受工傷保險生活護理費的人員追回了多發放的殘疾人生活補貼1.26萬元;三是已向26名享受特困供養的人員追回多發放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3.21萬元。下來,市、縣(區)民政部門將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提升服務能力,并加強補貼發放的動態監管和審核把關,確保殘疾人扶助相關政策落實到位。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5. 關于促進就業方面問題的整改情況。龍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一是立行立改,已于2022年2月發放44名高校畢業生基層崗位補貼3.16萬元。二是加大政策宣傳力度,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和“愛龍門”公眾號對就業創業扶持政策進行宣傳,同時將政策文件發送至有關用人單位,通知符合條件的人員及時申請補貼。2022年1至6月,龍門縣共新增56人次申請高校畢業生基層崗位補貼,共計發放6.96萬元。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二)關于重點建設項目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 關于部分變更事項未嚴格履行設計變更程序的問題。博羅縣交通運輸局采取如下措施進行整改:一是嚴格按照《博羅縣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辦理變更報批手續,凡是未批先建的變更一律不予承認,同時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二是印發了《博羅縣交通工程規劃和建設中心建設項目管理辦法》,明確報批程序、責任到人,并對在崗工程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全面加強和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三是對設計變更事項的真實性進行了初步核查,共調減變更簽證金額243.31萬元。下來,該局將繼續對變更事項的真實性和準確性進行全面核實、據實結算。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2. 關于設計階段工程造價控制不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 (1)針對博羅縣電子信息產業集聚區工程(一期)設計概算增大的問題,龍溪街道采取如下措施進行整改:一是對設計單位進行處罰,兩年內不采購其作為服務單位;二是根據詳勘內容,改變了初步設計的爆破方式,采用常規開挖方式。下來,龍溪街道將加快項目推進,勘察設計費將按實際采用的常規開挖方式進行結算。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2)針對惠州新材料產業園項目施工圖重復設計土石方用量的問題,惠州新材料產業園規劃建設指揮部及時組織有關單位召開聯席會議,專題研究道路工程和場平工程交叉區域土石方工程計量事宜,同時成立專項工作小組對項目施工圖進行了設計調整和變更。經調整,惠一路和場平一區工程交叉區域土石方已不存在重復計量問題。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3)針對勘察和設計單位未按巖土工程勘察規范執業的問題,市惠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切實加強對設計單位履約情況的跟蹤監督,采取如下措施進行整改:一是督促省交通規劃院認真分析問題成因,對設計人員進行提醒教育,并加大設計文件審核力度,確保不再出現因設計缺陷而造成項目浪費;二是于2022年8月31日對參建單位開展了中期履約檢查,對項目勘察、設計人員的資質、資歷和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重新核查;三是要求勘察單位嚴格按規范編制勘察報告,明確地基巖土特性、地下水賦存情況及地層的發育情況,提出具體的地基承載力要求,指導路基設計工作;四是要求項目駐地設計代表做好后續服務工作,嚴格按照基建程序履行設計義務,全面把控服務質量。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3. 關于部分征地拆遷結余資金閑置的問題。一是市市政園林事務中心對結余資金189.73萬元進行了梳理,其中162萬元征地款已退回財政,其余27.73萬元繼續用于隆生大橋項目相關的管線遷移費用,因涉及項目仍在結算中,下來待結算完成后據實列支,剩余資金退回財政。二是市自然資源局下屬兩個單位明確了結余資金402.29萬元用途,其中142.56萬元留存市土地儲備中心作為隆生大橋項目決算后的司法訴訟補償款;其余259.73萬元留存市征地服務中心作為被征收人的安置房過渡費,下來待項目完成工程決算和完成拆遷安置房建設后依申請撥付。三是惠城區土地房屋盤整中心等單位對征地拆遷結余資金2587.61萬元進行了全面清理,截至2022年12月20日,已支付權利人拆遷補償款854.26萬元,已用于征地工作經費377.66萬元,剩余1355.69萬元因涉及多個單位和多個專項資金,下來將按程序報批后,由區自然資源局統籌使用。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4. 關于隆生大橋工程決算審核不到位的問題。市市政園林事務中心一是已會同市財政局重新對隆生大橋及相關連接路工程結算事項進行審核,于2022年8月28日出具了審核定案書,共核減工程結算款740.16萬元,截至2022年12月20日,項目投資方已承諾于2023年3月底前退回相關款項。二是采取措施追回了多付的監理費8.88萬元;針對多付的鋼結構焊縫檢測費115.09萬元,根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及《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質量控制通用規范》的有關規定,應由項目投資方退回,市市政園林事務中心正在與投資方協商,預計2023年3月底前追回。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五、國資國企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市級行政事業性單位國有資產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 關于固定資產管理的不規范問題。 (1)關于未及時處置報廢、報損資產的問題。一是梁化林場、象頭山林場和東江林場已將達到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上報市林業局申請報廢,截至2022年11月底,市林業局正在對林場待報廢資產進行分類審核;下來,3家林場將根據市林業局的批復結果,依法依規辦理報廢資產的清理和處置手續。二是市博物館正在按規定程序辦理相關資產的報廢處置手續和調賬手續,預計2022年12月底前完成。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2)關于部分資產和耗材閑置的問題。 ①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中心采取如下措施進行整改:一是于2022年5月27日和9月2日修訂完善了《惠州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中心財務相關管理制度》和《惠州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中心內部控制相關管理制度》;二是對125項閑置固定資產和實驗室耗材進行全面清點,截至2022年11月底已盤活使用110項、價值273.02萬元,已報廢清理15項、價值92.87萬元;三是對已過期、價值29.69萬元的401項實驗耗材,已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無害化處理。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②市漁業研究推廣中心已對15項閑置固定資產進行分類處置,截至2022年11月底已恢復使用10項,價值22.84萬元;已完成報廢處理5項,價值21.48萬元。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3)關于部分固定資產未登記入賬的問題。 ①針對部分固定資產漏登記的問題,一是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已委托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對該局及下屬單位所有資產進行盤點清查,截至2022年11月底已完成實物資產的盤點工作,下來將按規定辦理資產補登和調賬工作,預計2022年12月底前完成。二是市林科所等單位切實加強財務管理,按規定完善資產入賬手續,截至2022年12月20日,市林科所、梁化林場、象頭山林場和東江林場涉及的55項固定資產均已補登入賬。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②針對固定資產賬實不符的問題,市農業農村局立行立改,已于2022年5月將14項設備、1艘執法艇共計158.60萬元補登記入固定資產賬,下來將嚴格按照財務規則和固定資產管理要求,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全面清查盤點,做到賬賬、賬卡、賬實相符。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2. 關于未嚴格落實公務用車管理要求的問題。 (1)針對擠占專項資金購置公務用車的問題,市委軍民融合辦召開會議專題研究整改工作,嚴肅財經紀律,加強財務管理,嚴格管理使用專項資金;對有關財務人員予以嚴肅批評教育,要求進一步加強業務學習,確保今后各項預算支出合法合規。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2)針對超編制配備公務用車的問題,一是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已與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進行了溝通,擬將超編車輛繼續由市公益電影放映服務中心使用直至報廢,下來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將按要求辦理該車的編制保留及劃轉程序,預計2022年12月底前完成相關程序。二是惠州慈云圖書館的流動圖書大巴車已到報廢年限,目前正在辦理報廢手續,預計2022年12月底前完成。三是市林科所已于2022年8月按規定注銷了1輛達到報廢條件的公務車,于9月完成了原超編車輛的入編手續,目前公務用車數量未超編。四是象頭山林場在審計指出問題后已立即停止使用超編的1臺公務用車,目前正在履行資產處置程序將車輛公開拍賣轉讓,預計2023年2月完成。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3)針對違規借用其他單位車輛的問題,一是市農業農村局已于2022年6月將車輛退回市漁業研究推廣中心。二是東江林場已于2022年5月與市森林消防機動大隊完成了車輛的交接手續。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二)關于自然資源資產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 關于部分存量土地的閑置時間較長的問題。市自然資源局采取如下措施進行整改:一是要求各縣(區)制訂閑置土地處置工作方案,加大力度全面摸排歷史閑置土地情況,并結合摸排情況對歷史閑置土地分類分階段處置。二是于2022年4月印發《惠州市2022年度存量土地處置專項行動計劃》,建立存量土地處置工作成效與單位、干部年度績效考核掛鉤機制,并實行閑置土地處置工作周報制度,加快推進2022年基期閑置土地處置。截至2022年11月底,共處置基期閑置土地5020畝,處置率為35.64%。下來,各縣(區)將按照《惠州市閑置土地調查處置操作規程》的要求逐宗制訂處置計劃,持續推動閑置土地處置到位。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2. 關于閑置土地調查工作存在薄弱環節的問題。 (1)關于16宗土地不符合動工建設標準,但被認定為已動工建設用地的問題。一是經市自然資源局多次催促,市本級1宗閑置土地的權利人已于2022年4月取得了施工許可證并開工建設。二是惠陽區自然資源局組織相關單位和鎮街加快推進7宗土地報建施工進度,截至2022年9月底,7宗土地均已達到動工建設的標準。同時,該局紀檢室已對負責此事項的業務股室人員進行了批評教育。三是大亞灣開發區國土分局已深入查擺問題產生原因,并對相關業務科室全體工作人員開展了談話提醒;經核實,大亞灣開發區涉及的8宗土地均為荃灣港口的倉儲用地,目前已將該部分用地作為閑置土地進行跟蹤處理。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2)關于未按規定核減土地使用權人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面積的問題。一是惠東縣自然資源局對審計指出的21宗土地進行核實,其中已注銷1宗,其余20宗不動產權證書于2019年5月合并換發為17宗后,仍有10宗超出2019年新修測海岸線向海一側面積共計110.73畝,該局已于2021年9月完成了10宗土地面積的變更核減工作,并于2022年1月對3名工作人員進行了談話提醒。二是大亞灣開發區國土分局認真落實8宗土地的整改工作,截至2022年11月底,有6宗已按2019年新修測海岸線核減了向海一側面積共計15.09畝;1宗已于2022年7月經政府盤整收回;剩余1宗土地處于抵押和查封狀態,下來待解除抵押、查封狀態后由政府盤整收回。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3)關于違規提前發出9宗閑置土地調查通知書的問題。龍門縣自然資源局對9宗土地情況進行了全面梳理,其中有3宗土地已于2018年9月盤整收回;其余6宗土地已分別于2019年6月終止2宗、2021年12月終止4宗不合規的閑置土地調查程序。2021年9月,龍門縣政府批準實施《惠州產業轉移工業園控制性詳細規劃JS3編制區局部調整》,調整后6宗閑置土地的用途規劃為公園綠地,6宗閑置土地使用者因不服控規調整,已先后向博羅縣人民法院申請行政訴訟,截至2022年12月20日案件仍在審理中;下來,龍門縣自然資源局將根據法院判決結果,依法依規解決6宗土地閑置問題。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4)關于惠城區有4宗土地非閑置,但被認定為閑置土地的問題。惠城區自然資源局及時查擺問題產生原因,并召開局務會專題研究審計整改工作,將上述4宗土地從閑置土地調查清單中剔除;對經辦人員予以全局通報批評并調離原工作崗位,要求全局人員重視并引以為戒,防止同類問題再次發生。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5)關于惠東縣3宗閑置土地未納入系統監管的問題。經惠東縣自然資源局認真核實,導致該問題的主要原因是原經辦工作人員對動工的標準把握不嚴,將填土行為誤認為動工并錄入了監管系統;由于系統數據無法修改,該局已于2022年1月對該3宗地發布了《閑置土地調查通知書》并納入線下監管,截至2022年12月20日仍在查處中。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三)關于市屬國有企業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 關于收繳水費不到位的問題。一是市供水有限公司多措并舉加大對歷史欠費的追繳力度,截至2022年11月底已追回水費143.11萬元;因歷史遺留原因,部分欠費難以在短期內追回,市供水公司已針對欠費用戶分類制定了追收計劃,并要求各供水網點在受理報裝、過戶等用水業務時,對用戶的歷史欠費情況進行查詢,如存在欠費則要求其必須在繳清欠費后辦理業務,切實加強欠費追收工作,并預防新的歷史欠費產生。二是大亞灣霞涌供水公司已制定催收計劃,通過發送催收短信、張貼催繳水費通知單等方式已追收水費1.72萬元,剩余15.22萬元正在催繳。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2. 關于少繳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的問題。市供水有限公司一是已完成5宗土地的土地使用稅納稅申報,共應繳納土地使用稅及滯納金6.54萬元,其中已減免0.14萬元,實際已繳納6.40萬元。二是已完成8處房產的資產評估及房產稅納稅申報,共繳納稅款及滯納金6.62萬元。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3. 關于未嚴格收繳非稅收入的問題。一是大亞灣霞涌供水公司已于2022年4月29日補繳水資源費58.80萬元,目前霞涌街道辦正在對霞涌供水公司進行清產核資,下來將按規定指導該公司依法申請破產或自行清算,對其仍欠繳的水資源費87.95萬元及非稅收入487.01萬元,后續將按法定程序進行處理,同時做好霞涌片區的供水保障工作。二是市供水有限公司已追回污水處理費和垃圾處理費共計27.35萬元,但因歷史遺留原因,部分欠費難以在短期內追回,市供水公司已針對欠費用戶分類制定了追收計劃,并要求各供水網點在受理報裝、過戶等用水業務時,對用戶的歷史欠費情況進行查詢,如存在欠費則要求其必須在繳清欠費后辦理業務,切實加強欠費追收工作,并預防新的歷史欠費產生。該事項正在整改中。 4. 關于落實居民生活用水價格優惠政策不夠精準的問題。市供水有限公司立行立改,截至2022年2月底,已退回15戶用水戶多收水費16.75萬元(其中1戶在抵扣應交水費0.03萬元后退回);4戶用水戶經協商,同意將多收水費22.6萬元折合為6.61萬立方米用水量;剩余1戶因已搬遷無法找到退費主體,涉及多收水費0.03萬元無法退還。下來,市供水公司將嚴格執行《關于惠州市區(中心區)水價調整和改革的通知》要求,精準落實居民生活用水價格優惠政策。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5. 關于未有效防止逃票行為的問題。惠州市公共交通管理有限公司已聯合惠州市惠州通智能卡有限公司對2019至2021年已故老人名下的4880張老人卡作注銷處理(含曾被冒用的老人卡);市交通運輸局已擬定《惠州市老年人免費乘坐公交車服務及補貼辦法》(正在審批中),下來將按該辦法要求定期核銷已過世老年人長者卡,避免出現冒用長者卡的情況。該事項已完成整改。 六、以前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審計查出尚未完成整改問題的最新整改進展情況 2022年以來,市政府加大審計整改工作力度,緊盯以前年度審計查出尚未完成整改的問題(指2018、2019和2020三個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尚未整改到位的問題,下同),定期跟進審計整改情況,做到一抓到底,務求實效。 在各縣(區)、各部門單位的共同努力下,以前年度審計查出尚未完成整改的45個問題,截至2022年12月20日,已有24個完成整改,經整改,共促進增收節支652.37萬元,其中已上繳財政49.25萬元、已歸還原渠道603.12萬元,促進資金撥付到位19258.65萬元,統籌盤活資金3592.31萬元,建立健全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維管護等制度9項。 剩余21個問題,主要涉及非稅收入征管、政府投資項目績效管理、國資國企管理、公共衛生服務政策落實和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等領域。未整改到位的主要原因:一是有的問題涉及歷史遺留事項,需持續跟進處理,如僵尸企業“出清”不徹底、市社會福利院土地管理不到位等問題;二是有的問題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工作進度,需逐步落實整改,如居民健康檔案信息缺失等問題;三是有的問題涉及司法訴訟,短期內難以完成整改,如部分非稅收入應收未收、吉隆鎮應收未收國有資產收益等問題。 針對上述尚未整改到位的問題,市政府已納入重點督查督辦內容,持續跟蹤整改進展,堅決做到問題不解決不銷號。下來,市政府將定期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進展情況。 七、下一步審計整改工作打算 雖然我市目前的審計整改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從審計整改的具體情況看,部分單位在整改工作推進力度、整改質量方面仍需進一步提高,部分問題未能得到全面糾正,如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固定資產管理不規范、惠城區部分征地拆遷結余資金閑置、市市政園林事務中心對隆生大橋工程決算審核不到位等問題。下來,市政府將繼續組織各級各有關部門,推進審計整改落地落實,切實做好審計“下半篇文章”。 (一)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壓緊壓實整改主體責任。督促各縣(區)、各部門進一步增強落實審計整改的政治自覺和責任擔當,認真履行審計整改主體責任,把審計整改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持續抓緊、抓實、抓好,對標對表、不折不扣完成好審計整改任務。 (二)進一步強化協作貫通,增強審計整改合力。對成因復雜、牽涉多部門職責的問題,要求各有關縣(區)和行業主管部門加強上下聯動和貫通協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制和部門協同機制,形成更有效的整改合力,聚焦重點、難點、堵點狠抓整改落實,推動問題穩步有序解決。 (三)進一步強化督查督辦,提升審計整改成效。對目前尚未整改到位的問題,由審計部門聯合市政府督查辦將其列入市政府重點督查范圍和部門年終績效考核內容,加強督促指導和跟蹤檢查,確保整改合規到位、扎實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