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7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六條規定和市政府批準的2016年度審計項目計劃,2016年1月至3月,惠州市審計局對惠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下稱市社保局)2015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市社保局隸屬于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財政全額撥款,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副處級事業單位,執行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內設9個職能科(室),核定事業編制72人,在職人數72人,協辦人員7人;下轄縣(區)7個分局與1個中心,在職人數261人,協辦人員19人。各分局為獨立核算單位,預算并入市社保局報市財政局,預算批復由市社保局按財政批復的年度部門預算進行分解批復,實行二級預算管理。
(一)預算執行情況
根據《關于批復2015年部門預算的通知》(惠財預〔2015〕24號),市財政年初批復市社保局2015年度預算收入8835.57萬元,當年追加1126.01萬元,全年預算收入總計9961.58萬元;實際到位資金9963.35萬元。
市財政局批復市社保局預算(含追加)支出9961.58萬元;實際支出10199萬元。
(二)經費收支結余情況
市社保局2015年度總收入9963.35萬元,,總支出10199萬元;本年度收支結余-235.65萬元,加上年結余257.73萬元,累計結余22.08萬元。
(三)“三公”經費管理使用情況
2015年,市財政年初批復市社保局公務接待費預算12萬元,實際支出2.53萬元;公車運行維護費用預算3.5萬元,實際支出3.45萬元;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元,實際無支出。“三公”經費合計支出5.98萬元。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擴大預算開支范圍114.18萬元
2015年,市社保局從“編印社保文件及印刷”、“電腦網絡設備及維護”等專項經費中撥給仲愷社保分局開辦經費50萬元;在單位工會賬中列支工作服采購款項27.53萬元。此外,市社保局惠陽分局公務車輛維護費預算3萬元,當年實際支出11.67萬元,超預算支出8.67萬元。
(二)出租收入未按規定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
2015年,市社保局惠陽分局共收到惠城區橋東四清路房產出租收入14.22萬元,列入該局“其他收入”核算,未按規定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
(三)大額現金支付
2015年,市社保局惠陽分局大額支付現金30.86萬元。
(四)個別會計核算不夠規范
2015年,市社保局將市財政撥入的市直企業軍轉干部、隨軍家屬生活補助列入“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未按收入與支出科目核算,導致收支數虛減。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并將審計結果提交惠州市審計執法聯席會議。同時,市審計局提出以下建議:一是加強預算管理,增強預算的約束力;二是進一步完善會計核算工作;三是加強對縣(區)社保分局經費使用的指導和監督。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社保局高度重視,積極落實整改,一是加強預算管理,強化預算約束力;二是加強核算管理,確保會計核算準確;三是要求惠陽分局將租金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規范了現金結算等會計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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