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7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六條規定和市政府批準的2016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安排,2016年5月,惠州市審計局對中共惠州市委政策研究室(改革辦)(下稱市委政研室)2015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F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市委政研室是市委內設的正處級機構,主要職能是貫徹市委的工作部署,組織對有關政策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處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工作,組織開展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等;內設秘書科、社會文化科等5個科室;執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
(一)預算執行情況
根據《關于批復2015年經費預算的通知》(惠財預〔2015〕24號),市財政年初批復市委政研室2015年度預算收入641.82萬元,當年財政追加收入179.91萬元;實際到位資金821.73萬元。
市財政批復市委政研室2015年度預算(含追加)支出總計821.73萬元;實際支出631.24萬元。
(二)經費收支結余情況
市委政研室2015年度總收入548.98萬元,總支出639.21萬元;本年度收支結余-90.23萬元,加上年結余184.29萬元,年末累計結余94.06萬元。
(三)“三公”經費管理使用情況
市財政年初批復市委政研室公務用車運行費預算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預算0萬元,公務接待費預算0萬元。市委政研室2015年實際無公務用車運行費用、因公出國(境)費用及公務接待費用支出,但在項目經費中支出公務接待費1.95萬元。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部門預算編制不夠全面,預算不夠準確
2015年度市委政研室追加預算總額179.91萬元,其中基本經費119.91萬元,項目經費60萬元,占年初市財政批復預算總額478.88萬元的37.57%。
(二)部分經費未按預算用途使用
2015年市委政研室部分經費支出核算不夠規范,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未按資金來源及用途使用,導致年終基本經費賬面超支33.41萬元,且將超支的基本經費33.41萬元于當年12月調至項目支出—辦公費列支。
三、審計處理意見和建議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審計局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并將審計結果提交惠州市審計執法聯席會議。同時,市審計局提出以下建議:一是加強預算管理,增強預算執行意識,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自覺維護預算的嚴肅性,嚴格執行部門預算和財政制度;二是加強財務管理和監督,規范單位財務行為,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嚴格執行財務規章制度,嚴格項目支出管理,嚴格按照財政批復的預算安排各項支出。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委政研室高度重視,積極組織整改,加強預算管理,從實際出發,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準確性,增加預算的約束力;規范專項資金管理和核算;加強財務人員業務培訓,提高會計核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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