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12日公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和省審計廳批準的2017年度審計項目計劃,2017年3月至4月,惠州市審計局對惠州市水務局(下稱市水務局)2016年度預算執(zhí)行情況進行了審計。現(xiàn)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市水務局是市財政一級預算單位,執(zhí)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內設10個科室,局屬單位共12個,掛靠單位1個。
(一)預算執(zhí)行情況
根據(jù)《關于批復2016年部門預算的通知》(惠財預〔2016〕20號),市財政年初批復市水務局2016年度預算收入3599.32萬元,當年財政追加50341.24萬元,預算收入總計53940.56萬元,實際到位資金19711.24萬元。2016年度預算支出3599.32萬元,追加預算支出50341.24萬元,預算總計53940.56萬元,實際支出19890.31萬元。
(二)經(jīng)費收支結余情況
市水務局2016年度總收入19711.24萬元,總支出19890.31萬元,本年度收支結余-179.07萬元,加上年結余1854.81萬元,減去基建并賬核減結余及財政收回結余1240.8萬元,年末累計結余434.94萬元。
(三)“三公”經(jīng)費管理使用情況
根據(jù)《關于批復2016年部門預算的通知》(惠財預〔2016〕20號),市財政年初批復市水務局2016年度公務接待費預算1.77萬元,實際支出5.28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預算7萬元,實際支出3.73萬元;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6萬元,實際無支出。
二、審計發(fā)現(xiàn)的主要問題
預算管理不夠規(guī)范。
一是追加預算較多。市水務局2016年度追加預算總額50341.24萬元,占年初財政批復預算3599.32萬元的1398.63%,其中:經(jīng)常性經(jīng)費追加76.24萬元,專項經(jīng)費追加 50265萬元。
二是部分項目預算執(zhí)行率偏低。市水務局2016年有25項預算項目預算執(zhí)行率低于50%,其中18項2016年執(zhí)行率為零。預算執(zhí)行率偏低,影響資金使用效益。
三是預算缺項漏項。市水務局年初預算編制不夠準確,2016年支出咨詢費2.20萬元,未納入年初預算。
四是超預算支出公務接待費。市水務局2016年公務接待費超預算支出3.51萬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惠州市遭遇臺風、強降雨期間,參與三防指揮調度工作的各類人員值班備勤工作用餐費用增加。
三、審計處理意見和建議
針對審計發(fā)現(xiàn)的問題,市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并將審計結果提交惠州市審計執(zhí)法聯(lián)席會議。同時,市審計局建議市水務局加強預算管理,提高預算編制的完整性,增強預算的約束力。
四、審計發(fā)現(xiàn)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fā)現(xiàn)的問題,市水務局高度重視,積極落實整改,有關問題已基本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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