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7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六條規定和市政府批準的2016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安排,2016年5月至6月,惠州市審計局對惠州市民政局(下稱市民政局)2015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市民政局是正處級市政府工作部門,主管我市社會行政事務;內設1個二級局及11個職能科室;有直屬事業單位9個,均為獨立核算單位。
(一)預算執行情況
根據《關于批復2015年部門預算的通知》(惠財預〔2015〕24號),市財政年初批復市民政局2015年度預算收入5873.40萬元,當年追加2819.70萬元,全年預算收入總計8693.10萬元;實際到位資金8754.76萬元。
市財政批復市民政局2015年度預算(含追加)支出總計8693.10萬元;實際支出9086.35萬元。
(二)經費收支結余情況
市民政局2015年度總收入8754.76萬元,總支出9086.35萬元;本年度收支結余-331.59萬元,加上年結余982.47萬元,年末累計結余、結轉650.88萬元。
(三)“三公”經費管理使用情況
2015年,市財政年初批復市民政局公務接待費預算8萬元,實際支出1.93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預算3.50萬元,實際支出2.87萬元;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元,實際支出5.72萬元。“三公”經費合計支出10.52萬元,比2014年增加3.83萬元。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部分項目預算執行率較低,資金結余較大
2015年,市民政局部分項目預算執行率較低,年終資金結余較大,影響資金使用效益。如“優撫對象臨時救助經費”項目,2014年末結轉余額14.56萬元,2015年申報預算5萬元,并已撥付到位,全年實際支出4.51萬元,預算執行率為23.06%,年末仍有結余15.05萬元。
三、審計處理意見和建議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并將審計結果提交惠州市審計執法聯席會議。同時,市審計局建議加強預算執行管理,增強預算的約束力,不斷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民政局高度重視,積極落實整改,提高預算執行率,加快資金使用進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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