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7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六條規定和市政府批準的2016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安排,2016年3月至4月,惠州市審計局對惠州市口岸局(下稱市口岸局)2015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市口岸局是主管全市口岸工作的正處級政府工作部門,內設規劃建設科、管理協調科等4個科(室)。市口岸局的派出機構有仲愷辦事處和惠州港辦事處;下屬事業單位有惠州進出境貨運車輛檢查場和市口岸指揮中心;下屬獨立核算企業有豐捷口岸發展有限公司和口岸報關有限公司。此次只審計市口岸局2015年度財政預算執行情況,未對該局的專項工程支出及派出機構、下屬事業單位和企業進行審計。
(一)預算執行情況
根據《關于批復2015年部門預算的通知》(惠財預〔2015〕24號),市財政年初批復市口岸局2015年度預算收入2272.55萬元,當年追加4319.26萬元,全年預算收入總計6591.81萬元;實際到位資金6591.81萬元。
市財政批復市口岸局預算(含追加)支出總計6591.81萬元;實際支出5867.90萬元。
(二)經費收支結余情況
市口岸局2015年度總收入6243.14萬元,總支出5869.06萬元;本年度收支結余374.09萬元,加上年結余350.28萬元,年末累計結余724.37萬元。
(三)“三公”經費管理使用情況
2015年,市財政年初批復市口岸局公務接待費預算6.3萬元,市口岸局公務接待費實際支出4.72萬元。市口岸局年初因公出國(境)費用無預算,后于2015年5月追加預算10.45萬元,賬面實際支出15.07萬元,超預算支出4.62萬元。公務接待費實際支出4.72萬元,比2014年增加3.38萬元。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超預算列支因公出國費用和報銷票據不夠規范
1.超預算列支因公出國費用。市口岸局年初無因公出國經費預算,后經市政府、財政及相關單位批準(批準臨時出國考察人員3人,財政批復出國考察經費104456元,),于2015年5月組織人員就我市活牛進口項目赴澳大利亞進行臨時考察活動,但實際考察人員為5人,費用支出合計150700元,超出財政批復預算數46244元。
2.報銷票據不夠規范。2015年5月,市口岸局使用惠州市中航國旅旅行社開出的2張通用發票報銷全部出國費用150700元,未能取得出國活動中的交通、住宿等費用開支原始票據,無法顯示開支明細情況。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并將審計結果提交惠州市審計執法聯席會議。同時,市審計局提出如下建議:一是加強預算管理,提高預算編制的完整性,增強預算的約束力;二是規范報賬程序,完善消費清單、經費結算明細等報賬依據,確保公務支出證明材料的完整性。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口岸局高度重視,積極落實整改,加強因公出國(境)預算管理,及時向財政部門報批資金使用審批手續,合法合規使用財政資金;完善因公出國(境)報銷手續和程序,報銷憑證加附有中文標注的國外原始票據,嚴格按預算范圍和標準開支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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