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7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六條規定和市政府批準的2016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安排,2016年4月至5月,惠州市審計局對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區公安分局(下稱惠城區公安分局)2015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惠城區公安分局是隸屬于惠州市公安局的獨立核算行政單位,執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現有機構總數38個,其中內設辦公室、政工室、刑偵及治安、經偵大隊等13個科室,派出所25個;主要負責維護惠城區社會治安秩序及治安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戶籍、出入境等相關工作,打擊、防范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完成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預算執行情況
根據《關于批復2015年經費預算的通知》(惠財預〔2015〕24號),市財政年初批復惠城區公安分局2015年度預算收入28049.01萬元,當年財政追加6256.57萬元,全年預算收入總計34305.58萬元;實際到位資金44751.66萬元,
市財政年初批復惠城區公安分局2015年度預算(含追加)支出總計34305.58萬元;實際支出40194.52萬元。
(二)經費收支結余情況
惠城區公安分局2015年度總收入44751.66萬元,總支出40194.52萬元;本年度收支結余4557.14萬元,加上年結余8483.02萬元,年末累計結余13040.16萬元;若剔除掉已支付但未結轉的基建款10458.19萬元,實際結余2581.97萬元。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部分收入未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2015年,惠城區公安分局使用廣東省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和廣東其他非稅收入通用票據結算捐贈收入和物業收入,未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涉及金額134.75萬元。
三、審計處理意見和建議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審計局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并將審計結果提交惠州市審計執法聯席會議。同時,市審計局建議惠城區公安分局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財務核算和管理,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規定,將捐贈收入、物業收入等及時、足額繳入財政專戶。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惠城區公安分局高度重視,積極落實整改,已將2016年收取的非稅收入足額繳入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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