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7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六條規定和市政府批準的2016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安排,2016年3月至4月,惠州市審計局對惠州市公安局(下稱市公安局)2015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市公安局是市財政全額撥款的正處級行政單位,行使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和維護國家安全、信息安全及社會治安秩序等職能;內設刑警支隊、技偵支隊等21個直屬行政單位和審計科、警察公共關系科等14個科室,執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下屬單位市公安局強制隔離戒毒所、市交通警察支隊為獨立核算的行政機關。市看守所和市拘留所于2014年上劃后保留了單獨的銀行賬戶,實行二級核算。
(一)預算執行情況
根據《關于批復2015年部門預算的通知》(惠財預〔2015〕24號),市財政年初批復市公安局2015年度預算收入35496.66萬元,當年財政追加21372.85萬元,全年預算收入總計56869.51萬元;實際到位資金68811.25萬元。
市財政批復市公安局2015年度預算(含追加)支出總計56869.51萬元;實際支出68245.36萬元。
(二)經費收支結余情況
市公安局2015年度總收入68811.25萬元,總支出68245.36萬元;本年度收支結余565.89萬元,加上年結余497.65萬元,2015年財政收回存量資金24.82萬元,年末累計結余1038.72萬元。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部分收入未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2015年,市看守所、市拘留所沿用以前年度的做法領用廣東省行政事業單位往來票據對加工收入進行結算,未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涉及金額820.07萬元。
三、審計處理意見和建議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并將審計結果提交惠州市審計執法聯席會議。同時,市審計局建議市公安局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財務核算和管理,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規定,將加工收入及時、足額繳入財政專戶。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公安局高度重視,積極落實整改,自2017年起已將市看守所、市拘留所加工收入上繳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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