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7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六條規定和市政府批準的2016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安排,2016年4月至5月,惠州市審計局對惠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下稱文廣新局)2015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文廣新局于2005年1月由原市文化局、市廣播電視局、市新聞出版局歸并組建,是主管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版權等工作的正處級政府工作部門,經費由市財政全額撥款;內設人事科、藝術科等9個科室;另有直屬機構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掛靠機構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及7個下屬事業單位:市文化館、市博物館、慈云圖書館、市文化藝術中心、市文藝創作室、市公益電影放映服務中心和市公共文藝活動服務中心,其中市文化藝術中心和市文藝創作室由該局直接管理及統一核算,其余5個下屬單位獨立核算。
(一)預算執行情況
根據《關于批復2015年部門預算的通知》(惠財預〔2015〕24號),市財政年初批復文廣新局2015年度預算收入2625.64萬元,當年財政追加16010.95萬元,全年預算收入總計18636.59萬元;實際到位資金20270.16元。
市財政批復文廣新局預算(含追加)支出總計18636.59萬元;實際支出19448.91萬元。
(二)經費收支結余情況
文廣新局2015年總收入20270.16萬元,總支出19448.91萬元;本年度收支結余821.25萬元,減去繳回財政存量資金618.43萬元,年末累計結余202.82萬元。
(三)“三公”經費管理使用情況
市財政年初批復文廣新局公務接待費預算6萬元,實際支出2.02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10.50萬元,實際支出6.61萬元;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元,后追加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39.43萬元,實際支出39.43萬元。“三公”經費支出合計48.06萬元,比2014年增加3.68萬元。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編制存在缺項漏項
文廣新局年初預算編制不夠準確,數字圖書館建設經費391.32萬元、申報全國重點及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經費93.90萬元等可預見的支出未納入年初預算,而通過追加預算解決。
(二)部分項目預算執行率較低,影響資金使用效益
如“市2013年廉潔讀書月”項目,2014年末結余7.60萬元,2015年又追加預算18萬元,當年實際支出8萬元,年末結余17.60萬元,預算執行率為31.25%,預算執行率偏低,影響資金使用效益。
(三)超預算支出會議費及培訓費
市財政年初批復文廣新局會議費預算2萬元,實際支出7.34萬元,超預算支出5.34萬元;培訓費預算6萬元,實際支出18.06萬元,超預算支出12.06萬元。
三、審計處理意見和建議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并將審計結果提交惠州市審計執法聯席會議。同時,市審計局提出以下建議:一是加強預算管理,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準確性,減少追加預算,提高預算執行率和資金使用效益;二是嚴格按預算控制會議費、培訓費支出。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文廣新局高度重視,積極落實整改,加強預算管理,提高項目預算執行率,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科學編制會議費、培訓費的預算,嚴控相關費用支出,確保預算的可執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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