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份風險預警 各地各部門要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認真抓好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省六十五條細化措施落實,做好防范汛期強降雨、強對流天氣帶來的洪澇災害、地質災害等風險的準備,全面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全力維護全市安全形勢穩定。 (一)加強危險化學品企業汛期安全防范。督促企業加強防雷、防爆、可燃氣體報警儀、有毒有害氣體報警儀等安全設施檢查維護,落實安全生產“一線三排”、動火作業“三個一律”“四令三制”、有限空間“七個不準”要求;建立汛期防范、防雷安全重點企業(單位)工作臺賬,形成問題隱患和整改措施“兩個清單”,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 (二)深入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深刻汲取湖南長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按照國務院、省專項整治的統一部署,突出重點場所,按照一患一檔、一患一方案、一患一責任人的要求,集中開展攻堅行動,做到對賬銷號、閉環管理、整改到位。 (三)做好汛期非煤礦礦山安全生產工作。對全市在生產、在建的非煤礦礦山(含尾礦庫)進行全覆蓋防汛安全生產大檢查,督促、指導及時排查整治問題隱患。加強與氣象、水文、水利、自然資源等部門溝通協調,密切監測雨情、水情以及山洪地質災害情況,利用手機短信、微信群、“應急通”及時向礦山企業負責人發布預警信息。 (四)常態化系統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風險。鞏固道路交通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建設成果并深化完善,嚴查嚴處超員、超載、酒駕、無證駕駛、貨運車和農用車輛違法載人等違法行為,保持治超執法高壓態勢,全面加強路面管控。 (五)全面加強休漁期間漁船漁港安全防范。當前全省已進入休漁期,要堅決落實“港長制”,認真實施船籍港和靠泊港共管、漁業安全網格化管理和漁船編組跟幫生產制度,依港管人管船管安全責任,落實“不安全、不出海”“6個100%”要求和漁業安全生產屬地責任,確保漁業生產安全。 (六)強化消防安全防范。抓好消防安全“掃雷”行動和三年專項行動攻堅,深化鄉村地區電氣火災、電動自行車領域重大火災風險兩項綜合治理,推進批發市場消防安全綜合治理以及城市火災防治,確保消防安全形勢平穩。 (七)做好“龍舟水”防御應對。要加強監測預警預報,對重點地區實行氣象預警信息“靶向”發布,重點時段加密發布頻次,做好強降雨、強對流天氣信息和防御指引宣傳;要強化臨災應對處置,緊盯江河洪水、山洪、地質災害、城鄉內澇等重大風險,落實細化“五停”措施;要加強災情預判,前置救援物資和救援力量,及時組織人員避險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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