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城鄉居民醫保補助提至300元
日前,十一屆32次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了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決定從今年起將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準從每人每年252元提高到300元,進一步提高醫療保障水平。會議要求各縣(區)將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經費納入年初財政預算,確保按標準及時、足額撥付資金。
“今年國家和省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準由2012年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280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為保持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準在全省的領先水平,市政府決定從今年起將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準由2012年每人每年252元提高到300元,即中央和省財政補助每人每年220元之后,市縣(區)財政補助標準每人每年由66元提高到80元,高于國家和省要求的每人每年280元的標準。
記者了解到,近年來我市不斷加大民生投入,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其中,我市城鄉居民醫保各級財政補助標準從2009年的140元,提高到2012年的252元,高出省規定標準(240元)12元。去年,我市醫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提高至30萬元,各級醫院平均報銷比例達80%,高于全省水平。此外,從今年7月1日起,我市醫保參保人將享受“大病保險”,個人自付比例超出1萬元部分,由大病保險支付95%,報銷比例全省最高;大幅度提高門診特定病種待遇,患有規定的26類門診特定病種可享受每年限額4000元~5萬元報銷,報銷比例為50%~70%。(記者袁 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