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打私〔2012〕6號
市海防與打擊走私委員會成員單位,各縣(區)打私辦: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廣東省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規定》,及時有效地預防和處置打擊走私工作中遇到的突發事件,市海防與打擊走私辦公室在深入調研和廣泛征求各相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了《惠州市預防和處置打擊走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附件一:《惠州市預防和處置打擊走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附件二:《惠州市反走私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表》
附件三:《惠州市反走私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聯系電話》
附件一:
惠州市預防和處置打擊走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廣東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為加強對預防和處置打擊走私(下稱打私)突發事件的領導,提高各級黨委、政府協調指揮能力和各相關緝私職能部門的快速反應能力,規范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應對打私突發事件運行機制,及時有效防控和處置打私突發事件,保障打私工作中執法人員及人民群眾的安全,減少國家財產的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二)打私突發事件的定義。本應急預案所指的突發事件是指各相關打私職能部門和打私綜合治理部門在依法履行職責,開展緝私或打私綜合治理工作時突然性發生的執法受到阻撓、工作人員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或傷害、涉案物品被哄搶或毀壞等事件。列入打私突發事件的情形有:
1、暴力抗法事件:指在案發現場、工作場所或執法途中等其他特定地點發生的執法人員被劫持或發生人員傷亡,執法裝備被不法分子嚴重損壞,緝私貨物被大規模哄搶、毀壞等。
2、阻撓執法事件:指在案發現場、工作場所或執法途中等其他特定地點發生的執法人員被圍攻或交通工具被圍堵,執法人員受到輕微傷害,緝私貨物被少量哄搶、損壞等。
3、其他反走私突發事件:指反走私監控指揮中心發現走私情況或接到群眾舉報的走私活動,以及突然發生的、與反走私工作有關的其他突發事件。
(三)處置原則。處置打私突發事件遵循“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快速反應、分級管理”的原則。
1、以人為本。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護執法人員人身安全,保證國家財產不受損失,高效及時處置突發事件,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
2、預防為主。各相關打私職能部門要廣泛收集信息,認真做好分析、評估和預警工作。對可能發生的打私突發事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要切實做好改善緝私執法環境的工作,防止抗法事件的發生。
3、快速反應。建立健全打私突發事件報告系統,采用各種現代化通訊工具和技術手段,對打私突發事件作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有效開展應急工作,嚴格控制事態發展。
4、分級管理。根據打私突發事件的性質、具體情況、危害后果,對突發事件實行分級管理。在行動指揮組的統一指揮下,按照屬地、就近、從快的原則,開展應急工作。
二、組織指揮體系
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成立處置打私突發事件領導小組(下稱領導小組),組長由市政府副市長、市海防與打擊走私委員會主任、市公安局局長李敏擔任;副組長由市政府副秘書長、市海防與打擊走私辦公室主任張愛中,惠州海關緝私分局局長林偉文,市邊防支隊支隊長趙全洪擔任;成員由市海防與打擊走私辦公室分管業務副主任,市公安、工商、邊防支隊,駐惠三個海關緝私分局等各相關職能單位分管領導及各縣(區)政府分管領導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行動指揮組,由張愛中任組長,成員由各相關職能部門負責打私工作業務的科長及各縣(區)打私辦主任組成。
處置打私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及行動指揮組的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制定相應的臨時打私突發事件應急方案;
(二)根據打私突發事件應急方案對各實施環節組織做好相應的準備;
(三)組織進行打私突發事件應急方案的打私斗爭演練;
(四)決定啟動或停止打私突發事件應急方案;
(五)組織恢復正常工作。
三、打私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和措施
(一)迅速報告。當事人、知情者和當地有關部門應立即向領導小組報告,領導小組和行動指揮組根據情況提出處理意見或報組長批示。重大緊急情況可直接向組長報告。
(二)有效指揮。打私突發事件發生后,現場最高負責人即為臨時指揮,一面迅速報告,一面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打擊犯罪。
(三)保護現場。要注意保護現場,防止故意破壞事件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四)應急措施。領導小組和行動指揮組接到報告后,應根據報告內容,迅速做出反應,提出應急措施。
(五)實施救護。事發現場發生重傷、死亡應立即送往就近的救護、醫療單位搶救。
(六)信息報送。打私突發事件發生后,應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報告,報送時間不得超過事發后2小時。
四、打私突發事件應急準備
打私突發事件應急方案的基礎是準備。只有做好各種情況下的應急準備,才具備應急處理的基本條件,才能在各種緊急情況下以不變應萬變。
(一)打私突發事件應急人員準備。各職能部門應做好打私突發事件應急人員的調配、培訓與演習,并形成文件或材料,以明確職責,防止走過場,保證在打私突發事件時,能按處置方案應急。
打私突發事件應急人員應包括公安干警、消防武警、職能部門執法人員等,負責打私突發事件應急方案的實施,處理打私事發現場各種各樣的技術問題,保證在關鍵時刻打私突發事件應急組織和人員立即可調遣到位。
打私突發事件應急人員必須嚴密組織,職責分明,有應急處理能力,了解職責范圍內的應急方案,能在關鍵時刻履行職責。屬地黨政領導負責組織協調指揮,打私辦人員及巡防隊員負責協助維護現場穩定,公安干警負責現場執法,消防武警負責現場災情救援,醫務人員負責現場受傷人員的緊急救護等,各職能部門要做好各類應急人員和各項核心業務的打私突發事件應急演練,發生突發事件時,能按處置方案應急。
(二)打私突發事件應急物質準備。按照各職責所在,必須做好打私突發事件應急物質準備,主要包括:槍支、車輛(包括備胎、燃油)、通訊聯絡工具等。由領導小組行動指揮組負責協調各有關職能部門配備和調配。
(三)應急方案的測試。打私突發事件應急方案的制定是理性思維與業務經驗相結合的結果。其執行結果的正確性、有效性必須經過實際驗證。而在執行打私突發事件應急方案之前,采用建立模擬環境,進行全面測試,是一項有效的方法。通過測試,完善打私突發事件應急方案,對所需達到的目標和實際結果的對比來分析測試結果,確認打私突發事件應急方案應有的功能和進行必要的修訂和完善。
(四)打私突發事件應急方案的培訓。培訓的目的:為實施打私突發事件應急方案培訓人員,提高打私突發事件應急機構人員應急處理的水平。
培訓要求:被培訓人員要達到理解打私突發事件應急方案內容,明確個人職責的目的,熟悉本崗位的具體操作內容。
(五)打私突發事件應急方案的演練及驗收。通過在模擬環境中操作,檢驗打私突發事件應急方案是否可行,提高打私突發事件應急人員實際操作的熟練水平。演練由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小組提出演練方案及演練內容,并演練全過程,進行跟蹤和記錄。通過演練,要達到確認崗位、人員、責任,提高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快速反應能力。
五、處置打私突發事件的工作要求
(一)注意協調。各相關職能部門要高度重視預防和處置打私突發事件工作,要指定一名分管領導負責,落實工作機構,成立相應的應急小分隊,加強訓練和備勤,明確聯絡人員。在預防和處置打私突發事件工作中,各單位要加強組織協調,密切配合,積極參與,不得推諉敷衍。
(二)嚴明紀律。預防和處置打私突發事件由領導小組和行動指揮組負責統一指揮,各有關單位和有關人員要認真執行本預案的規定,聽從命令,服從指揮。在突發事件現場,各單位要按照現場指揮人或臨時負責人的分工履行職責。根據現場情況的變化和應急的需要,現場指揮人在向上級請示的同時,可按照程序協調有關單位增派人員及裝備,有關單位必須服從和密切配合。
(三)迅速反應。各相關單位在接到命令后要迅速組織相關人員出動,及時到達指定地點。達到收得攏、拉得出、聯得上、按時到、處置好的要求。
(四)講究策略。現場指揮由先行到達的相關單位負責人負責,待相關領導到達后再按順序交接。在現場處置突發事件,要講究戰略戰術,采取有力的控制措施,堅決控制事態的惡化,盡量降低或減少事件造成的損失,同時要把握政策,文明執法,確保安全。
(五)信息反饋。執法部門要將處置打私突發事件的相關情況及時向行動指揮組報告,由指揮組再向領導小組領導報告并通報相關打私部門。
(六)嚴格獎懲。對預防和處置打私突發事件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及個人,由市海防與打擊走私委員會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預防和處置打私突發事件不力,或失職、瀆職的單位及個人,由市海防與打擊走私委員會給予通報批評,視情節建議有關部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預案從2012年8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