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及2019至2020審計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安排,惠州市審計局對89家市一級預算單位(以下簡稱89家單位)2019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預算指標安排和執行總體情況
2019年市財政安排89家單位部門預算指標194.58億元,實際執行金額共計171.84億元,總體執行率為88.31%;安排89家單位部門3424個項目,預算指標共計156.87億元,實際執行金額135.20億元,總體執行率為86.18%。2019年度決算數據顯示,89家單位本年收入合計135.54億元,加上年初結轉和結余5.15億元,收入共計140.69億元;本年支出合計134.07億元,年末結轉和結余6.62億元。
(二)三公經費和會議費使用情況
決算數據顯示,2019年89家單位的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會議費預算金額分別為1577.75萬元、552.91萬元、792.19萬元、802.62萬元,預算執行分別為71.95%、100%、32.71%、60.86%,總體節約情況良好。
(三)資產情況
決算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底,89家單位資產合計221.66億元,負債合計31.17億元,凈資產合計190.49億元。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編制與執行方面存在的問題
部分單位未及時提交資金分配方案,導致資金下達不及時。2019年,因市教育局、衛生健康局、林業局、農業農村局等6個單位未及時提交資金分配方案,導致市財政局未能按規定時間將11項上級專項資金共7,768.76萬元下達至用款單位。超過規定時間最長的是市教育局的現代職業教育質量提升計劃中央資金1,380萬元,滯后95天才下達至用款單位。
(二)專項資金管理使用存在的問題
2個單位將資金從零余額賬戶轉入基本戶或下屬單位賬戶,規避市財政部門收回閑置資金統籌使用。一是市生態環境局于2019年7月違規將省級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專項資金750萬元和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200萬元轉入本單位過渡戶,截至2020年3月底,支出52.29萬元,897.71萬元未使用。二是市農業農村局于2019年12月違規將精準扶貧信息化系統建設項目經費200萬元轉入下屬單位市農業信息中心賬戶,截至2020年3月底仍未使用。
(三)公務支出和公款消費方面的問題
“三公”經費及會議費、培訓費支出管理不規范。一是部分單位超預算列支培訓費、會議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無預算列支公務接待費,涉及金額合計59.98萬元。二是6家單位培訓費、會議費核算不規范。三是無公函接待,涉及金額合計23.22萬元。
(四)會計核算及財務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1.未按要求上繳非稅收入和財政資金結余。2019年,市仲裁委、市委黨校、潼湖生態智慧區管委會等9個單位未按市財政局要求上繳非稅收入和財政資金結余,涉及金額464.21萬元。
2.6家單位無形資產核算不規范,涉及金額602.37萬元。
(五)其他方面的問題
1.績效管理不到位。一是8家市單位2019年未按規定申報2018年度的整體支出績效情況。二是個別單位自評結果與市財政局重點評價差異較大。
2.部分單位未嚴格執行內部審計相關規定。有36家單位未按規定明確或指定履行內部審計職責的內設機構、29家單位從未開展過內審工作。
三、審計建議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審計局已依法出具審計整改函,提出了審計意見和建議:一是強化預算編制和執行,管好用好財政資金;二是完善內控管理制度,提高會計核算水平;三是抓好績效管理監控,主管部門加強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四是重視審計發現問題,切實抓好問題整改。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各被審計單位按照審計意見和建議認真落實整改措施,有關問題已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