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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住建案〔2024〕38號
對惠州市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第2024019號提案的答復
民革惠州市委會:
貴會提出的《關于規范我市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收費的建議》(第2024019號)提案收悉,我局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真研究,現答復如下:
一、我市物業小區物業費價格政策基本情況
2005年7月1日,《惠州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正式施行,我市物業小區物業服務收費正式納入法制化軌道,同日,《關于公布惠城區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的通告》(惠價〔2005〕70號)正式生效,明確惠城區住宅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
2010年10月1日,《惠州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正式施行,同時廢止《暫行規定》。
2015年10月1日,《實施辦法》有效期到期,我市發改局牽頭根據國家有關工作部署開展放開非保障性住房物業服務收費試點的工作,實行市場調節價,該政策一直延續至今。
目前,我市新建商品房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由房地產開發商按照有關規定在選聘物業服務人時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重新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由業主大會與新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在新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業主認為價格過高或過低的,可以成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與新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重新議定物業服務收費及物業服務內容。
二、目前已開展的工作
為規范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我局從前期物業招投標、業主大會重新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等關鍵環節入手,提供物業服務等級參考、業主決策電子投票平臺和相關制度建設,增強業主議價能力和自治能力,幫助業主自主選擇質價相符的物業服務,推動物業管理步入規范化軌道。
(一)規范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活動。為加快物業管理市場化進程,打破“誰開發、誰管理”的模式,建立和完善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我局于2021年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活動的通知》,要求建設單位選擇在符合《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場所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建設的場所及通過國家相關部門認證依法合規建設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活動,實行全流程電子化交易;鼓勵物業服務企業采用酬金制服務收費模式實施前期物業管理,并優化評標內容,提高了價格分權重,以抑制物業服務收費標準過快增長,讓收費標準回歸到合理水平。
(二)提供物業服務等級參考。為提高業主知情權,我局制定了《惠州市住宅物業服務等級標準》,將小區物服務細化成綜合管理、設備維護、公共秩序和保潔綠化等6個模塊,并設置3個等級對應不同的服務內容,給業主、物業服務企業提供議價參考。
(三)建立業主決策電子投票平臺。業主大會是小區業主實現物業管理區域內自治管理,包括規范物業服務收費價格的重要組織形式。我局于2019年建立了業主大會會議電子投票表決平臺,并將平臺與粵省事進行對接,使業主通過線上參與物業小區規范物業管理費等事務的決策和管理,保障投票全過程更容易、更簡單、更安全。電子投票平臺使用近5年來為許多業主帶來了便捷高效的業主決策組織形式,成為了物業管理區域實現基層自治的重要組成部分。
(四)規范指導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為規范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運作,我局于2022年啟動了《惠州市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規范性文件的制訂工作,該文件已于2023年4月1日起實施,為統一各鎮街對業主籌備成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召開業主大會會議的指導工作奠定了法律基礎。目前,全市共有485個物業管理區域成立了業主委員會,總體來看,在物業主管部門、鎮街、居委會及各有關單位的共同努力下,業主委員會的正向作用被不斷激發出來。
(五)以社區物業黨建促成基層治理合力。我局積極探索建立黨組織領導下的共建共治共享城鄉社區治理模式,推動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黨組織主動接受基層黨組織的領導和監督,充分發揮政治引領和先鋒模范作用,以黨建引領提升物業服務水平和社區治理水平,以有序的小區治理促進社區和諧穩定。目前,全市有90家物業服務企業、17個業委會成立了黨支部。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感謝貴會對我市物業行業管理的關心和支持,物業管理在改善廣大市民生活和工作環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以及維護穩定等方面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貴會的建議對于完善我市居住小區的物業服務市場機制、加強物業行業監管、提升物業管理水平、強化黨建引領物業治理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鑒意義。下來,我局將結合貴會建議,持續做好物業行業規范管理工作,有關我市物業服務收費政策調整或制定的問題,我局將繼續配合價格主管部門做好相關工作。
特此答復。
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6月6日
(聯系人及電話:萬啟兵,0752-2898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