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農業農村局:
何漢青代表提出《關于整合盤活資源資產,壯大農村集體經濟的建議》收悉。經研究,我局提出會辦意見如下:
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是強農村、富農民的重要舉措,是實現鄉村振興的必由之路,也是推進落實省委“百千萬工程”的重要內容。集體林地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重要的資源資產,是農民重要的生活保障,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對于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促進農民就業增收、建設生態文明、推動綠色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根據中央、省的統一部署,我市將于2024年開展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鞏固和拓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成果,提高林地產出率,不斷促進森林資源持續增長、農民收入持續增加、農村集體經濟持續發展壯大,下來重點將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加快推進集體林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堅持農村集體林地集體所有,保持集體林地承包關系穩定,林地經營權可以依法通過出租、轉讓、入股、抵押等方式再流轉。
二、發展林業適度規模經營,引領農戶等經營主體通過出租、入股、合作等市場化方式流轉林地經營權,推動規模集約經營,加大林業規模經營主體培育力度,采取以獎代補等多種方式加以扶持。支持村集體經濟組織領辦林業專業合作社、集體林場,鼓勵各類企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參與林業投資經營,建立健全聯農帶農機制。
三、整合強農惠農政策支持林業產業高質量發展,完善林業產業發展的林業貸款財政貼息支持政策,因地制宜發展林業新質生產力,研發一批致富帶動能力強、市場前景好、具有惠州特色的林業龍頭產品。
惠州市林業局
2024年5月15日
(聯系人:梁宇,0752-2881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