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政園林事務中心:
張東玲、張小莉、丁丹等人大代表《關于將城區內街小巷及無物業管理小區內樹木納入市政園林管理的建議》收悉。經研究,我局提出以下會辦意見:
人大代表提出“將中心城區內街小巷、老舊居民小區樹木納入市政樹木管理,徹底消除影響居民日常生活的安全隱患”的建議,根據《廣東省城市綠化條例》第二十四條“居住區綠地的保護和管理,由提供管理服務的物業服務人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負責;沒有物業服務人或者物業服務合同沒有約定的,在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指導下,由業主或者業主委員會負責。”的要求,由此建議中心城區內街小巷、老舊居民小區樹木的業主或業主委員會要加強樹木的管理,轄區街道辦事處要加強樹木管理的支持和指導,確保城市綠化事業的高質量發展。
惠州市林業局
2024年5月15日
(聯系人:陳少鵬,0752-2881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