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導、劉淑華等11名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于解決南昆山群眾建房及民宿發展問題的建議收悉,我局高度重視,堅持辦前溝通、辦中聯系、辦后反饋原則,主動邀請人大代表及相關部門召開座談協商會,當面聽取意見并進一步交流協商。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南昆山區域建房及土地轉化(宅基地)事宜
對于代表們提出的“因南昆山全域土地性質為國有土地的原因,相關建房及土地轉化(宅基地)政策無法適配到南昆山區域,現導致轄區居民建房難以按照正常流程進行審批,居民住房需求無法得到解決”的事宜,2023年3月27日,龍門縣宅改辦牽頭組織縣農業農村、自然資源和南昆山管委會等部門到佛山市三水區南山鎮學習居民建房用地審批工作,加快推進解決南昆山區域居民建房問題。
經查,南昆山現有5個社區、23個居民小組,總戶數為1277戶,總人口4100人,“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權籍調查已完成的有2112棟房屋。另,對于提案中提及的“截至目前,南昆山較大型的度假村(酒店)、家庭旅館、民宿、農家樂共373家(其中度假村、酒店16間;農家樂97家;民宿及家庭旅館260家)”,從另一角度反映了南昆山轄區內居民住房還寬裕的現狀。
為此,經會議討論后明確由南昆山管委會牽頭組織五個社區進一步調研,摸清實情,進一步對轄區內居民住房剛需及意愿展開調查,借鑒先進地區的經驗做法,結合本地的土地管理相關政策,力爭一個月內制定方案,由市直相關部門從政策及可行性層面給予指導后,提交地方政府決策實施。
二、關于對南昆山酒店民宿升級改造配套設施的圖斑給予認可事宜
對于代表們提出的對惠州市建(構)筑物動態管理平臺上涉及到南昆山酒店民宿升級改造配套設施的圖斑給予認可的建議,根據市整治“兩違”辦2023年4月14日印發的《惠州市建(構)筑物動態管理圖斑核查處置工作指引(第二版)》(惠市整治“兩違”辦〔2023〕9號),對不屬于歷史存量違法用地且符合現有土地利用類型的老房修繕類圖斑(建筑層數、占地面積未發生變化),鄉、村莊規劃區內符合現有土地利用類型和村容鎮貌管控標準要求,確因生產、生活需要且四周未圍蔽使用的臨時棚類圖斑,縣級以上鄉村振興項目類、重點民生項目類圖斑等,可按要求通過提供舉證材料納入其他圖斑進行處置。對未取得規劃許可手續,或未按規劃許可手續內容進行住宅建設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六十五條的規定,應認定為違法建設,所產生的圖斑須按照違法建設進行處置。
三、關于民宿發展事宜
對于代表們提出的民宿發展事宜的建議,各職能部門要按照工作職責加強對南昆山民宿發展的指導和監管,協同配合,形成合力:
(一)優化證照辦理。各相關職能部門將堅持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通過告知承諾、信息共享、一站式辦理等方式,優化民宿證照管理,簡化審批流程,為旅游民宿經營者提供便捷、規范的證照辦理服務。
(二)加強組織協調。建立健全民宿工作管理機制,定期對工作推進中的問題進行專題研究。
(三)龍門縣已制定《龍門縣民宿客棧經營管理服務規范》,下來將邀請旅游界或民宿專家講課,并采取游學交流等方式充實線上線下課程,對民宿相關行政管理人員、民宿經營者、民宿從業人員進行培訓指導,為龍門縣旅游民宿行業輸送更多實戰型人才。對民宿相關行政管理人員開展系統培訓,不斷提高對民宿新業態的認知和專業化管理服務水平。
惠州市自然資源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