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獲悉,原定于5月26日舉行的《惠州西湖風景名勝區保護條例》(征求意見稿)游泳事項聽證會,由于多位參會代表在聽證會當日無法前來參加而延期。
根據 《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規定》,申請人數或者參加聽證的實際人數少于規定人數的,聽證會應當延期舉行。為此,惠州市西湖風景區管理局決定將聽證會延期到6月2日上午9-11時舉行,地點仍在市園林管理局。
《惠州西湖風景名勝區保護條例》(征求意見稿)提出,在惠州西湖風景名勝區(含紅花湖)水域游泳、洗澡、便溺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視情節輕重處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記者傅晨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