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組織開展2020年度資質認定檢驗檢測機構雙隨機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粵市監﹝2020﹞29號)的要求,并結合我局制定的《惠州市市場監管局關于開展2020年度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惠市場監認監〔2020〕12號),市市場監管局于2020年7月至10月在全市范圍內采取“雙隨機、一公開”的方式對抽取的104家檢驗檢測機構進行了監督檢查。現將檢查結果公示如下。
一、抽查的整體情況
這次監督檢查工作,由市市場監管局按照“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的方式具體實施。其中機動車尾氣檢驗領域和生態環境檢(監)測領域聯合市生態環境局開展,機動車安全(綜合)性能檢驗領域在與市生態環境局共同聯合檢查的同時,還邀請市公安局車管所參與。此次檢查組由行政檢查人員、相關部門檢查人員和技術專家組成。檢查內容主要包括:是否法人登記、注冊文件與資質認定證書一致,是否處于有效期限內;是否機構發生變化未及時辦理變更備案;是否儀器設備不在正常狀態或是有效期內;是否體系文件資料未按要求及時轉版更新;是否超出資質認定證書規定的檢驗檢測能力范圍,擅自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數據、結果的;是否未經檢驗檢測,直接出具檢驗檢測數據、結果的;是否篡改、偽造檢測數據,出具虛假檢驗檢測數據、結果的;是否非授權簽字人簽發報告;是否按規定建立檢驗檢測檔案,檢測報告和原始記錄是否歸檔留存,保存期限是否少于6年;是否按照規定開展檢驗檢測機構年報和檢驗檢測報告錄入工作等方面。從檢查情況來看,各檢驗檢測機構都能主動接受及配合監督檢查,均能按業務范圍開展檢驗檢測活動,檢驗檢測機構法人登記、注冊文件與資質認定證書都處于有效期限內,未發現有檢驗檢測機構存在超能力范圍出數據、結果,非授權簽字人簽發報告的違法行為。
二、發現的主要問題
本次被檢查的104家機構中,除1家機構正在地址搬遷中,1家機構停業,1家機構改革調整中,2家機構暫未開展相關檢驗檢測業務外,其余98家檢驗檢測機構,有77家機構檢查結果為“通過”,7家機構檢查結果為“自行整改后通過”,14家機構檢查結果為“限期整改后通過”。另有1家機構涉嫌檢測數據失實被移交當地市場監管局跟進調查。檢查發現的問題主要有:
(一)資質持續能力保持方面:有的機構授權簽字人已離職但未進行及時申請刪減;有的機構現場無法提供儀器設備檢定校準結果確認記錄;有的機構不再使用或是待檢維修的儀器設備沒有貼上暫停使用的標簽加以區分。
(二)質量管理方面:有的機構原始記錄填寫不規范、漏簽名;有的機構未能按《新準則》最新版的要求對內部質量和程序文件等資料進行及時更新;有的機構缺少對社會公布遵守法律法規、獨立公證從業的自我聲明,缺少檢驗檢測人員不得同時在兩個及以上檢驗檢測機構從業的公正性聲明;有的機構人員年度培訓偏少,培訓情況記錄不完善;個別機構存在儀器設備未按規定及時檢定,檔案管理不到位。
(三)年度報告和檢驗報告錄入方面:有個別機構存在未按要求上報2019年年報,少數機構檢驗檢測報告上傳不及時等問題,有的機構全年或是部分季度檢驗報告未及時錄入。
以上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均已督促機構完成整改落實。
附件:2020年度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監督檢查結果一覽表.docx
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