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組織開展2019年度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粵市監認監〔2019〕666號)的要求,市市場監管局于2019年11月至12月在全市范圍內采取“雙隨機”的方式對抽取的30家檢驗檢測機構進行了監督檢查。現將檢查結果公示如下。
一、抽查的整體情況
這次監督檢查工作,由市市場監管局按照“雙隨機”抽查的方式具體實施。抽查組由行政檢查人員和技術專家組成。主要檢查:營業執照與資質認定證書是否處于有效期限內;是否超出資質認定證書規定的檢驗檢測能力范圍,擅自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數據、結果的;是否未經檢驗檢測,直接出具檢驗檢測數據、結果的;是否篡改、偽造檢測數據,出具虛假檢驗檢測數據、結果的;是否按照規定開展檢驗檢測機構年報和檢驗檢測報告錄入工作的。從檢查情況來看,檢驗檢測機構營業執照與資質認定證書都處于有效期限內,未發現有檢驗檢測機構存在超能力范圍出數據、結果,未經檢驗檢測直接出數據、結果,以及篡改、偽造檢測數據和出具虛假數據、結果的違法行為。
二、發現的主要問題
本次被檢查的30家機構中,除1家機構遷移外地,1家機構正在地址搬遷中,1家新辦機構還未正式開展營業外,其余27家檢驗檢測機構,有9家機構檢查結果為“通過”,10家機構檢查結果為“自行整改后通過”,8家機構檢查結果為“限期整改后通過”。檢查發現的問題主要有:
(一)資質持續能力保持方面:有的機構授權簽字人已離職但未進行及時變更;有的機構現場無法提供儀器設備檢定校準結果確認記錄;有的機構不再使用或是待檢維修的儀器設備卻沒有貼上暫停使用的標簽加以區分。
(二)質量管理方面:有的機構原始記錄填寫不規范、漏簽名;有的機構未能按《新準則》最新版的要求對內部質量和程序文件進行及時更新;有的機構缺少對社會公布遵守法律法規、獨立公證從業的自我聲明,缺少檢驗檢測人員不得同時在兩個及以上檢驗檢測機構從業的公正性聲明;有的機構人員年度培訓偏少,培訓情況記錄不完善。
(三)年度報告和檢驗報告錄入方面:有的機構2018年年度報告未錄入,有的機構全年或是部分季度檢驗報告未及時錄入。
以上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均已督促機構完成整改落實。
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