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
抽查事項名稱 |
抽查依據 |
抽查主體 |
抽查對象 |
抽查比例 |
抽查頻次 |
抽查方式 |
抽查內容及要求 |
備注 |
1 |
采礦權監督檢查 |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勘查開采管理暫行辦法》《礦產資源登記統計管理辦法》《廣東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 2.《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開辦法(試行)>的通知》(國土資規〔2015〕6號)。 3.《國土資源部 財政部 環境保護部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銀行業監督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加快建設綠色礦山的實施意見》(國土資規〔2017〕4號)。 4.《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編報有關工作的通知》(國土資規〔2016〕21號)。 5.《國務院關于印發礦產資源權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17〕29號)。 |
惠州市國土資源局、設區、縣國土資源部門 |
行政相對人 |
不低于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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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檢查、現場檢查 |
1.采礦權人年度信息公示工作情況(采礦權發證情況,持證礦山依法采礦情況,采礦權使用費、采礦權價款等法定費用繳納情況,采礦權標識牌設立情況;“三率”情況)。 3.綠色礦山建設情況。 4.日常監管、檢查和督察中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違反礦產資源法律法規等受到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行政處罰的,行政處罰履行情況。 5.采礦權人履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義務情況(按經審查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執行情況,繳存礦山環境治理恢復基金等)。 6.有無違反礦產資源法律、法規其他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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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探礦權監督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
惠州市國土資源局 |
行政相對人 |
不低于5% |
一年一次 |
書面檢查、現場檢查 |
1.年度信息公示情況。 2.探礦權人、勘查實施單位與勘查許可證登記事項是否一致。 3.探礦權人是否按時繳納探礦權使用費和探礦權價款。 4.探礦權人履行義務情況。 5.探礦權人受到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處罰情況,是否整改到位。 6.探礦權人有無違法礦產資源法律法規等其他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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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丙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監督檢查 |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管理辦法》 |
惠州市國土資源局 |
行政相對人 |
不低于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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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檢查、現場檢查 |
1.資質條件符合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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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資質監督檢查 |
1.《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單位資質管理辦法》。 2.《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 |
惠州市國土資源局 |
行政相對人 |
不低于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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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檢查、現場檢查 |
1.資質條件符合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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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丙、丁級測繪質量監督管理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2002年修訂)第三十四條。 2.《廣東省測繪條例》(2014年修訂)第三十五條。 3.《測繪地理信息質量管理辦法》(國測國發〔2015〕17號)。 |
惠州市國土資源局、縣(區)國土資源局 |
行政相對人 |
不低于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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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檢查、現場檢查 |
抽查內容共分兩個大類,即非成果類檢查和成果類檢查,其中非成果類檢查包括以下七個檢查項目: 1.執業合法性檢查。 2.基本架構及人員條件。 3.儀器設備及檢定情況。 4.測繪標準執行與測繪成果資料檔案管理及履行測繪義務情況。 5.質量管理及執行情況。 6.年度報告情況。 7.資質檢查情況。 成果類檢查是對抽檢項目成果進行項目質量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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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土地開、竣工情況檢查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三十七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2007年修正)(第二十六條) 3.《閑置土地處置辦法》(2012年國土資源部令 第53號) |
惠州市國土資源局、縣(區)國土資源局 |
行政相對人 |
不低于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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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檢查、現場檢查 |
1.是否按時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2.是否在約定開、竣工時間內完成地塊建設項目開、竣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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