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印發《市林業局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開展2018年聯合抽查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惠市林函〔2018〕636號)要求,市林業局聯合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于2018年11月14日對2018年市林業局審批木材運輸證行政許可的市屬國有林場進行了抽查。2018年市林業局審批木材運輸證行政許可共涉及5個市屬國有林場,按30%的比例定向隨機抽取了惠州市國有象頭山林場、惠州市國有油田林場。
聯合抽查工作組分別檢查了兩個林場核發木材運輸證的臺賬資料以及現場檢查是否存在無證運輸或超證運輸木材的行為。經檢查,抽查結果全部按規定要求核發木材運輸證,符合行政許可的要求,現場沒有存在無證運輸或超證運輸木材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