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市農業農村局珠三角百萬畝
養殖池塘升級改造綠色發展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
惠府辦函〔2022〕20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門:
《珠三角百萬畝養殖池塘升級改造綠色發展三年行動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農業農村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3月4日
珠三角百萬畝養殖池塘升級改造
綠色發展三年行動方案
市農業農村局
為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等十部委聯合印發的《關于加快推進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若干意見》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農業農村廳珠三角百萬畝養殖池塘升級改造綠色發展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快推進我市水產養殖業轉型升級,促進產業綠色發展,保障優質水產品供給,助推漁民持續增收,推動鄉村振興,從2021年起開展惠州市養殖池塘升級改造綠色發展三年行動,現結合實際,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重要論述和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重建嶺南特色現代桑基魚塘,打造美麗漁場,構建“產出高效、產品安全、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現代漁業發展新格局,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優質水產品和優美水域生態環境的需要,推進實現我市漁業產業振興、綠色發展、環境優美,漁民富裕。
二、基本原則
(一)統籌規劃,整合資源。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以質量安全提升、生態環境改善為目標,實施養殖池塘升級改造,推進漁業轉型升級。銜接鄉村振興、國土空間、食品安全、水污染防治、萬里碧道等重要規劃,優化生態、生活、生產空間布局,整體推進養殖池塘升級改造。
(二)示范帶動,逐步推進。各縣、區負責組織本轄區內的池塘升級改造工作,優先在水產養殖密集區開展池塘升級改造,結合土地流轉和適度規模經營的實際,因地制宜合理確定池塘連片規模,實行連片改造,按照“以點帶面”的工作思路,整縣、整鎮、整村、整片區域推進。鼓勵龍頭企業、健康養殖示范場、合作社帶動周邊散戶積極參與,形成多層次上下聯動格局。
(三)政府引導,多元投入。充分發揮政府和市場兩方面作用,形成財政資金、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社會資金、金融資本等多元化投入機制,加強資金監督,提高使用效率。
(四)機制創新,長效運作。鼓勵采用池塘流轉或置換等方式,以鄉鎮(街道)、村級集體組織為治理實施主體,探索以第三方建設尾水集中處理公共設施的模式開展集中連片養殖池塘升級改造與尾水治理。鼓勵第三方獨立運營尾水治理設施并負責日常維護,確保養殖池塘改造和尾水治理成效持久發揮效用。
三、工作目標
2021年至2024年,在全市開展養殖池塘升級改造工作,以規模養殖場、連片養殖場為重點,推進7萬畝養殖池塘進行升級改造和養殖尾水治理,并建設3個美麗漁場,1個水產健康養殖和生態養殖示范區、10個水產品質量安全智檢小站,推廣綠色、健康、生態養殖模式,提升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不斷滿足人民對優質水產品和優美水域生態環境的需求,實現漁業產業振興、綠色發展、環境優美、漁民富裕的目標。
四、主要措施
(一)美麗漁場建設。以重要公共水域周邊區域、水產養殖主產區、連片養殖區等為重點建設區域,依托水產健康養殖和生態養殖示范區、產業園、龍頭企業、鎮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地制宜在基礎條件較好的惠城區、博羅縣等地建設示范性美麗漁場。重點開展以場容場貌園林化、尾水治理規范化、生產過程場景化、產品質量標準化、經營管理現代化和生產服務組織化為目標,構建漁業與人居、自然環境和諧共生的嶺南特色典范。
(二)池塘標準化改造。按照“池塘規整、深度適宜、灌排配套、設施先進、生態優美”的建設要求,對全市連片池塘進行科學規劃和設計,集中實施標準化改造。開展清淤、挖深、塘形改造、固基、護坡以及道路、電力、進排水、投餌和增氧等設施規范化改造建設和養殖尾水處理設施建設,改善生產環境,確保水產品質量安全。不得以養殖池塘升級改造為名違法違規占用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傳統桑基魚塘禁止塘底、塘基硬底化。同時借鑒河湖長制經驗,探索建立水產養殖鎮、村兩級“塘長”負責制,推進轄區池塘升級改造和尾水治理設施建設。
(三)引領性技術模式推廣應用。重點推廣農業農村部推薦的重大引領性技術,大力發展“集裝箱+生態池塘”集約養殖與尾水高效處理、陸基高位圓池循環水養殖、“零排放”圈養綠色高效循環養殖、漁光一體化分區養殖、池塘小水體工程化循環流水養殖、工廠化循環水養殖等健康養殖模式,鼓勵引入運用多營養層級循環利用、循環水生物絮團、漁稻綜合種養、漁菜共生、漁草輪作、漁草共作、魚蝦貝藻等生態養殖模式。支持提升資源化水處理技術,倡導精準密度集約化養殖和智能化控制技術,大規模轉變傳統生產方式,實現水循環使用,低碳高效零排放、達標排放或資源化利用。
(四)規劃建設塘頭小站。一是建設以水產品快速檢測、合格證自助開具為核心,兼顧科普宣傳、質量溯源、網格化管理為一體的智檢小站服務綜合體,解決生產主體上市前開展主動送檢和開具水產品合格證不夠便利等問題,打通塘頭的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最初一公里”。二是圍繞滿足對優質新鮮水產品的市場需求,鼓勵引導在塘頭建設小型流動水產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鮮設施設備。支持大宗水產養殖產品就地加工,配置暫養凈化、冷藏冷凍、生態環保等設施和原料處理、分級分割、滅菌包裝等設備。
(五)推進尾水排放在線監測。加強養殖水體和尾水水質在線監測,規范設置養殖尾水排放口,落實養殖尾水排放屬地監管職責和生產者環境保護主體責任。通過在線監測系統實時監測水質狀況,為水質管理提供數據分析和決策依據。
(六)發展規模化經營。在保障村民利益的基礎上,指導村集體采用連片規劃、分期實施的方式,對池塘進行集約整治,促進長期化、規模化、標準化生產經營,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增強村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提升水產品質量安全,讓水產養殖業發展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大力推廣“整片推進、抱團發展、效率提升”產業發展模式,探索水產養殖綠色高質量發展新路徑。鼓勵養殖戶將池塘向專業大戶、合作社等流轉,鼓勵龍頭企業采取“公司+農戶”“公司+合作社+農戶”等模式,發展100畝以上的規模化經營,實現土地、資產、技術、勞動力等生產要素的有效配置,提高產業化水平和市場競爭力。
(七)提升水產品質量。深入開展水產品“不安全、不上市”專項行動,全面壓實屬地責任、監管責任和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完善管理措施,健全工作制度,探索構建水產品質量安全長效監管機制。指導養殖生產者科學控制養殖密度,加強水產養殖用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管理,實施“減藥行動”,開展水產養殖投入品三年專項整治行動,試行水產養殖投入品白名單制度,著力消除水產品質量安全隱患,推動我市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穩步提升。
五、進度安排
按照“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類施策”的原則,按年度統籌推進養殖池塘升級改造和尾水治理工作。
(一)發動試點階段(2021年11月—2022年9月)。印發本市行動方案,摸清水產養殖池塘底數,建立管理臺賬,制定任務清單,周密部署、突出重點、精心安排,開展重要公共水域周邊、國考斷面周邊及重點連片池塘的治理工作,積極申報和實施省級美麗漁場示范項目、養殖池塘升級改造與尾水治理項目,確定養殖池塘升級改造和尾水治理連片示范點。在惠城區馬安鎮開展推進試點,完成1個示范性美麗漁場、全市1.8萬畝養殖池塘升級改造和尾水治理任務。
(二)全面攻堅階段(2022年10月—2023年9月)。總結前一年度經驗,完成2.6萬畝養殖池塘升級改造和尾水治理,推進建設1個示范性美麗漁場,1個水產健康養殖和生態養殖示范區。完成上一年度建設任務驗收。
(三)總結提升階段(2023年10月—2024年12月)。全面推進養殖池塘升級改造和尾水治理,實現整治全覆蓋。推進建設1個示范性美麗漁場,完成2.6萬畝養殖池塘升級改造和尾水治理。完成上一年度建設任務驗收。至2024年10月底,全面完成7萬畝養殖池塘升級改造,2024年12月底前完成第三年度建設任務驗收,并對三年行動成效進行總結。
六、行動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珠三角百萬畝養殖池塘升級改造綠色發展三年行動實行市、縣(區)長負責制。各縣、區要制定本地區三年行動方案,建立職能部門分工協作的聯動機制,將養殖池塘升級改造任務列入本級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內容,各級農業農村部門牽頭負責養殖池塘升級改造工作,制訂方案并組織實施,大力推進養殖證登記發放;財政部門落實本級財政資金,加強資金使用管理并開展績效評價等工作;生態環境部門會同農業農村部門制定尾水排放標準,加強對規模養殖場的環境監管;自然資源及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對相關設施農業用地進行嚴格監管。水利等其他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積極配合。
(二)加強資金保障,強化政策扶持。各縣、區要加強自身財力投入,要將池塘升級改造與尾水治理工作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并整合各級涉農資金,多渠道保障財政資金,按實際需求統籌安排,確保完成年度任務。要主動對接金融、保險、農業擔保等機構,創新金融產品,積極引導各類社會資金投入,形成“政府扶持、金融支持、企業自籌、社會參與”的多元化投入機制,推動各類資金投入養殖池塘升級改造與尾水治理。要在用水用電用地、基礎設施建設、金融信貸保險等方面對養殖池塘升級改造予以政策支持,引入有實力的養殖企業,引導池塘所有者適當延長池塘承包期,推動適度規模經營和長期穩定投入。
(三)廣泛宣傳引導,強化科技支撐。積極利用公共媒體,廣泛宣傳水產養殖轉型升級的發展理念,全方位、多層次示范推廣,營造政府推動、主體實施、養殖戶自覺參與、社會各界支持的良好氛圍。充分發揮漁業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的作用,加大水產養殖先進技術推廣力度,加快普及資源節約、清潔生產、生態種養相結合的健康養殖模式,切實加強科技創新對產業升級的支撐。
(四)加強運維管理,防止違規行為。健全管護機制,落實管護主體,強化管護措施,使完成升級改造的養殖池塘持久發揮效用。嚴格落實運維管理制度,監督生產經營主體不得擅自改變尾水處理設施(生態溝渠、沉淀池、過濾壩、曝氣池、凈化池等)功能,保持設施正常運行,對違反規定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各縣、區政府于2022年3月15日前將本地行動方案報送市農業農村局,并分別于實施期間的每年1月8日、4月8日、7月8日、10月8日前向市農業農村局報送上一季度實施進展情況。
附件:珠三角百萬畝養殖池塘升級改造工作任務表
附件
珠三角百萬畝養殖池塘升級改造工作任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