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惠州市有關部門
食品安全監管事權清單》的通知
惠府辦函〔2019〕126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門: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有關部門食品安全監管事權清單〉的通知》(粵辦函〔2019〕360號)精神,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惠州市有關部門食品安全監管事權清單》。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要求,認真對照清單內容,落實對主管行業領域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責任,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治理的制度和措施,實現全鏈條、全流程監管。各縣、區要參照市的做法,抓緊制定有關職能部門食品安全監管事權清單,進一步壓實各部門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行業管理責任。
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