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2018年惠州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
惠府辦〔2018〕5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2018年惠州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7月20日
2018年惠州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根據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暨創建省級食品安全城市推進會部署要求,現就2018年我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完善法規標準體系
(一)推進農藥管理條例和省水產品質量安全條例貫徹落實,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市農業局、海洋漁業局分工負責)
(二)修訂學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規定。(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分工負責)
(三)組織開展補充檢驗方法、快速檢測方法研究和跟蹤評價。(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四)受省衛生計生委委托,做好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協助省衛生計生部門做好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市衛生計生局)
(五)制定修訂市級農業地方標準,清理廢止與農業綠色發展不適應的標準和行業規范。(市質監局牽頭,市農業局、海洋漁業局分工負責)
二、加強源頭綜合治理
(一)有序推進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按省統一部署,完成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表層土和農產品樣品采集送樣工作。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基礎信息調查和風險篩查與核實,確定初步采樣調查的企業和重點工業園區名單,對全部高度關注地塊以及部分有行業代表性的中、低度關注地塊啟動初步采樣調查。深化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全面完成市級重點監管企業“一企一策”綜合整治。加強淡水河、石馬河等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大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力度,對42個建制村開展環境整治。(市環保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經濟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水務局、農業局等部門配合)
(二)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分區域開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復,開展環境友好型種植業和保護性耕作試點15萬畝。開展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試點,穩妥推進特定食用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劃定工作。實行限制使用農藥定點經營,實現限制使用農藥可溯源管理。以龍頭養殖企業和養殖大縣為重點,開展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行動。深入推進化肥、農藥使用零增長行動,建立1個化肥減量增效區、5個農藥減量控害區和3個新農藥(藥械)試驗基地。推廣綠色防控技術,主要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覆蓋率提高2個百分點左右。(市農業局、海洋漁業局分工負責)
三、強化風險隱患防控
(一)組織落實廣東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實施方案,做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市衛生計生局牽頭,市農業局、海洋漁業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糧食局,惠州海關等部門配合)
(二)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開展產地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市農業局、海洋漁業局分工負責)
(三)組織開展收獲糧食質量安全監測和測報工作,適時發布質量監測信息。(市糧食局)
(四)組織實施食品監督抽檢計劃,加大對食用農產品、保健食品等重點種類,大型批發市場、學校校園及周邊等重點區域,農獸藥、微生物、添加劑等重點指標的抽檢檢測力度,確保食品檢驗量達到5批次每千人。繼續組織200家農貿市場開展快速檢測,保障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繼續開展重點品種食品評價性監測,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評價指標體系。完善監管執法信息公布機制,及時曝光和處置不合格產品及其企業,推進行政處罰結果公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風險預警和食品安全事故應對機制,完善風險交流制度。(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市農業局、海洋漁業局、衛生計生局、質監局、糧食局等部門配合)
(五)加大食品接觸材料風險監測力度。(市質監局)
(六)組織開展食品快速檢測(篩查)產品評價,規范食品快檢產品使用管理。(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七)加強進出口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惠州海關)
四、聚焦突出問題整治
(一)組織開展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瘦肉精”、私屠濫宰、水產品“三魚兩藥”、生鮮乳違禁物質等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和農資打假專項行動。深入推進生豬屠宰資格清理,關停不符合設立條件的生豬屠宰場點。(市農業局、海洋漁業局、環保局分工負責)
(二)加強水產制品、嬰幼兒輔助食品、糧食加工品、食鹽、食品添加劑等重點食品監管,開展酒類、茶葉、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專項整治,著力解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問題,嚴厲打擊制售假酒等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違法違規行為。(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三)實施農村食品安全治理工程,推進農村食品統一配送,著力解決假冒偽劣、過期食品、虛假宣傳等問題。(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市農業局、工商局等部門配合)
(四)開展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檢查和聯合督查,加強以學生為主要供餐對象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食品安全監管,嚴格管控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風險。(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分工負責)
(五)組織開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專項整治,規范廣告、宣傳、推廣行為,鏟除行業“潛規則”。(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市工商局等部門配合)
五、嚴懲食品違法犯罪
(一)完善市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推進食品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市委政法委牽頭,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農業局、海洋漁業局、衛生計生局、食品藥品監管局,惠州海關等部門配合)
(二)深入推進食品打假“利劍”等系列專項行動,始終保持對食品安全犯罪嚴打高壓態勢。加強專業化、智能化偵查、稽查能力建設,提升主動發現、精準打擊食品安全犯罪的效能。(市公安局牽頭,市農業局、海洋漁業局、工商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配合)
(三)積極推進日常監管和執法辦案信息共享。加強大案要案聯合督辦、典型案件通報。針對問題多發頻發、群眾反映強烈的領域,組織開展專項稽查行動。加大監管執法力度,落實違法行為處罰到人有關規定。建立并向社會公開食品安全違法犯罪人員禁業限制數據庫。(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市檢察院,市公安局、農業局、海洋漁業局等部門配合)
(四)加大對食品走私打擊力度。(惠州海關)
(五)嚴厲查處食品商標侵權等違法行為,維護食品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市工商局)
六、加強監管能力建設
(一)大力實施市食品安全、糧食安全等“十三五”規劃,編制《惠州市食品安全2035戰略規劃》。(市食安辦、市食安委相關成員單位,各縣、區政府,大亞灣開發區、仲愷高新區管委會分工負責)
(二)構建統一權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充實基層監管力量。落實基層執法辦案裝備標準,力爭基層執法基本裝備配備達標率達到85%以上。加快建設職業化檢查員隊伍,實現規范監管、精準監管。(市公安局、農業局、海洋漁業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分工負責)
(三)加強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檢測能力建設,持續開展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技術能力驗證工作。積極推進“十三五”縣級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資源整合項目建設。加強全市糧食質量安全檢驗監測體系建設。(市農業局、海洋漁業局、衛生計生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糧食局分工負責)
(四)積極推進食品追溯體系建設,開展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試點。開展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平臺應用試點,完善省、市、縣三級肉菜等重要產品追溯管理平臺建設,探索建立全市統一的食用農產品電子追溯預警系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農業局、海洋漁業局、商務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分工負責)
(五)建設餐廚廢棄物分類利用和集中處置場所,借鑒廣州、東莞市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經驗。(市環衛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經濟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農業局、商務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配合)
(六)落實經費保障政策。(各縣、區政府,大亞灣開發區、仲愷高新區管委會)
(七)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科學和關鍵技術研發,推動基礎條件好、科研積極性高的食品監管技術支撐機構與大學、科研院所和企業等合作建立研究中心,建設市級食品安全科技創新基地,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科技局、農業局、海洋漁業局分工負責)
七、嚴格落實主體責任
(一)推動糧食大縣、“菜籃子”產品主產縣、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建立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信用檔案。推進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管理的有效銜接,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信息卡制度。(市農業局、海洋漁業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分工負責)
(二)督促糧食收儲企業加強出入庫質量把關。(市糧食局)
(三)督促食品生產企業全面開展食品安全自查。督促食品經營者履行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不得收購、貯存、運輸和銷售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的糧食及其他食用農產品。落實網絡餐飲服務平臺及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安全責任,加強網絡訂餐規范管理,做到“線上”“線下”餐食同質同標。強化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規范管理。(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四)健全校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實行學校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落實學校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市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分工負責)
(五)推進食品工業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健全食品、農產品“黑名單”制度,加大對失信食品生產經營者聯合懲戒力度。(市發展改革局、經濟和信息化局、商務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分工負責)
八、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
(一)開展“農業質量年”活動,深入實施農業標準化戰略。實施品牌提升行動,發展一村一品,力爭2018年全市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地理標志農產品數量達到188個。推進生豬屠宰標準化建設,嚴格落實檢驗檢疫制度。(市農業局、海洋漁業局、工商局、質監局分工負責)
(二)實施優質糧食工程。(市糧食局)
(三)落實促進食品工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實施“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戰略,推進食品工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市發展改革局、經濟和信息化局分工負責)
(四)推動中心區大型食品生產企業實施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HACCP)、良好生產規范(GMP)等管理體系。實施餐飲業質量安全提升工程,深入開展餐飲服務量化分級管理,推進“明廚亮灶”和食品質量安全街(區)建設,持證餐飲服務單位“明廚亮灶”建設比例達80%以上,學校食堂滅C行動完成率達95%以上。推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開展放心肉菜超市活動,鼓勵商超擴大基地采購、推進農超對接和訂單農業。(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五)繼續推廣鮮活水產品智慧冷鏈物流運輸模式,開展農產品冷鏈流通標準化試點。加快建設食品冷鏈物流體系,促進裝車、運輸、卸貨、存儲各環節無縫銜接。(市發展改革局、商務局、農業局、海洋漁業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分工負責)
(六)實施進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出口食品質量競爭力提升工程,建設1-2個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提升示范區。推進出口食品企業同線同標同質工程,擴大“三同”工程實施范圍。(惠州海關)
九、構建共治共享格局
(一)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發布《惠州食品安全白皮書(2013-2017)》。(市食安辦會同市食安委各成員單位負責)
(二)實施食品安全大科普、食品安全進校園、“科學使用獸用抗生素”百千萬接力公益行動等,在中小學教育活動中增加食品安全教育內容,妥善處置熱點問題和輿情事件,綜合治理傳播食品安全謠言等行為,營造良好輿論環境。(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局、農業局、海洋漁業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分工負責)
(三)健全舉報獎勵制度,暢通投訴渠道,提高投訴舉報辦理結果查實率。(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局、海洋漁業局分工負責)
(四)鼓勵行業協會在督促企業誠信守法自律方面發揮更大作用,鼓勵第三方專業機構對食品安全進行評價。(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農業局、海洋漁業局、商務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分工負責)
(五)推動食品安全區域協作機制,建立深莞惠經濟圈(3+2)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管合作機制。(市食安辦會同市食安委各成員單位負責)
十、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一)進一步發揮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在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查考核、制度建設等方面的作用,健全工作機制,加強工作力量。(各縣、區政府,大亞灣開發區、仲愷高新區管委會負責)
(二)組織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和市食安委有關成員單位開展食品安全評議考核,督促落實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市食安辦牽頭,市食安委相關成員單位配合)
(三)落實糧食安全政府責任制,發揮糧食安全責任考核“指揮棒”作用。(市糧安考核辦牽頭,市糧安考核工作組成員單位配合)
(四)推進國民營養計劃工作,實施營養計劃重大行動。(市衛生計生局)
(五)深入推進省級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縣)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活動。(市“創城”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縣、區政府,大亞灣開發區、仲愷高新區管委會分工負責)
(六)做好食鹽質量安全監管執法銜接,確保食鹽質量安全。(市食品藥品監管局、鹽業集團惠州公司分工負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配合)
(七)研究市、縣(區)食品生產經營事權劃分。加強和規范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八)嚴肅查處食品安全領域失職瀆職行為。(市監察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