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惠府〔2021〕27號)從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有效期即將屆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多次修改完善后形成《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征求意見稿)》。為進一步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促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按照《自然資源聽證規定》《惠州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我局決定召開《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征求意見稿)》聽證會。現將聽證會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聽證會時間、地點
時間:2024年8月2日(星期五)上午9:30
地點:惠州市自然資源局(三新南路7號)副樓二樓會議室
二、聽證內容
《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征求意見稿)》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
三、聽證參加人員產生辦法
(一)聽證會主持人、聽證員、聽證記錄員、聽證陳述人由聽證組織部門惠州市自然資源局確定。
(二)聽證代表由邀請代表、相關單位代表和社會代表組成:
1.邀請代表5名。由惠州市自然資源局邀請產生;
2.相關單位代表。包括惠州市財政局、惠州市農業農村局、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城管執法局等單位代表;
3.社會代表30名。年齡在18周歲以上,具有惠州市戶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均可申請成為聽證代表。歡迎專家學者、法律工作者及社會各界人士參加,法人和其他組織也可推選代表參加。
四、聽證申請
(一)凡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可通過現場遞交形式提出聽證申請,申請人需一并提交有關身份證明、通訊地址和聯系電話,其中法人或其他組織還需提供單位有效證明或委托書(掃描件或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二)報名截止時間:2024年7月15日17:00前。
(三)報名地點:惠州市自然資源局1315辦公室。
(四)報名聯系人:王麗君,聯系電話:0752-2896358。
如申請參加聽證的人數少于擬定的聽證代表人數,則按實際報名人數決定聽證代表;如申請參加聽證的人數多于代表人數,則由惠州市自然資源局以抽簽形式決定聽證代表。
五、聽證旁聽人員產生
(一)聽證會設旁聽席10個。按照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報名旁聽順序選取,額滿為止。
(二)申請參加旁聽的人員、法人或其他組織可在2024年7月15日17:00前向惠州市自然資源局征地中心1315辦公室(聯系人:王麗君,聯系電話:0752-2896358)提出旁聽申請并提供身份證原件進行核對、登記。
六、聽證會注意事項
(一)不報名參加聽證會的、聽證代表或旁聽人員缺席或者在聽證過程中擅自退出聽證的,視為放棄聽證權利,不影響聽證的進行。
(二)聽證組織部門將在聽證會召開前10個工作日在政府官網公布聽證會主持人、聽證員、聽證記錄員、聽證陳述人、聽證代表及旁聽人員的姓名。
(三)聽證陳述人、聽證會代表應當準時親自參加聽證,不得委托他人參加。遵守聽證會紀律,圍繞聽證內容陳述意見,不得發表與聽證內容無關的意見或進行人身攻擊、散布不當言論,擾亂聽證秩序。旁聽人員不得在聽證會上發言、提問,不得妨礙和擾亂聽證秩序。未經聽證會主持人同意,不得攝像、錄音、拍照或使用網絡傳輸設備。
(四)聽證代表認為聽證會主持人、聽證員、聽證記錄員與聽證事項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在聽證會舉行之日3個工作日前提出書面申請,要求相關人員回避,并說明理由。聽證會主持人的回避,由聽證組織部門決定;聽證員和聽證記錄員的回避,由聽證會主持人決定。
(五)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等特殊情況,聽證組織部門可以調整聽證時間、地點或中止聽證,并在政府官網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征求意見稿)》聽證會報名表.docx
惠州市自然資源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