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查處違法建設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列入《惠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政府規章制定計劃》,由市城管執法局負責牽頭起草。在起草《規定》的過程中,因機構改革工作正在推進,機構改革后市城管執法局及其他涉及違法建設查處的相關單位職能將發生較大變化。為適應機構改革后的工作實際需要,經請示市政府同意延期辦理《規定》,待機構改革完成后市城管執法局將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修改完善,再報送市政府。
特此公告。
惠州市法制局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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