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發改價〔2018〕133號
市管各殯葬服務單位: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民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殯葬服務價格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粵發改規〔2018〕8號,下稱《通知》)文件精神,進一步規范市管殯葬服務機構的收費管理,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完善惠州市殯儀館基本服務收費標準
(一)殯葬基本服務項目包括遺體接運(普通殯葬專用車)、遺體火化(普通火化爐)、骨灰寄存、遺體消毒、遺體存放、遺體告別廳租用(小型告別廳)、骨灰盒(盅,簡易標準型)等7項。根據《通知》的要求,按照《廣東省定價目錄(2018年版)》規定的定價管理權限,結合實際,對惠州市殯儀館殯葬7項基本服務項目的收費標準明確如下:
1、調整遺體火化費收費標準。鑒于市殯儀館已達到二級殯儀館等級,按省的規定執行二級殯儀館火化費的收費標準,從現行220元/具調整為230元/具。
2、調整遺體告別廳租用(小型告別廳)收費標準。將現行由原市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400元/間.次下調為200元/間.次。服務內容包含:告別廳可容納20-30人,提供橫幅、豎聯、絹花圈4個(租用)和音響設備等。
3、補充核定簡易標準型骨灰盒(盅)的價格,每個80元。
4、"遺體接運"按省定標準執行。城區內每具180元,農村、跨市(縣)3.5元/具.公里。
5、"骨灰寄存"按省定標準執行,每年70元。
6、"遺體消毒"維持現行每具100元不變。
7、"遺體存放(冷藏防腐)"維持現行100元/具.天不變。
(二)將市殯儀館遺體包裹收費項目,納入殯葬基本服務免費范圍。
鑒于遺體包裹項目是處于遺體接運、遺體存放的基本服務環節,為了更好的體現殯葬基本服務免費政策,將遺體包裹項目納入殯葬基本服務免費范圍。
二、放開惠州市殯儀館殯葬選擇性服務項目收費
根據《通知》的要求,市殯儀館除基本服務項目以外,其他選擇性服務項目的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費用由喪屬承擔,具體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由經營者依法自主制定。開展選擇性服務項目應當堅持移風易俗、文明節儉的原則,不得違反國家和省有關殯葬管理規定。
三、規范惠州市殯儀館喪葬用品價格管理
市殯儀館紙(絹)花圈租用價格實行政府定價管理。在成本調查的基礎上,按照減輕喪屬負擔的原則,核定每個花圈的租用價格為28元(不分大小規格),市殯儀館須保證足夠數量不同規格的紙(絹)花圈供喪屬選擇,其他喪葬用品由市殯儀館自主定價。
四、嚴格落實殯葬基本服務免費政策
市殯儀館要嚴格按照市民政局、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惠州市民政局 財政局關于免除殯葬基本服務費用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惠民〔2014〕56號)和《關于印發<惠州市民政局 財政局關于免除殯葬基本服務費用的實施意見>的補充通知》(惠民〔2015〕75號)文件規定,對在本地或異地死亡且遺體實行火化的本市戶籍居民以及在本市死亡且在本市殯儀館實行遺體火化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免除7項基本服務費用。
對向非免費對象提供的殯葬基本服務項目,按上述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如喪屬要求的基本服務項目超出免費條件的,則扣除免費金額后收取差價。
五、加強市管公墓服務收費管理
目前市直管理的長青墓園和惠安墓園兩個經營性墓園暫維持現行收費標準不變,今后如需調整按程序報批。
以上規定從發文之日起執行,原惠州市物價局《關于加強我市殯葬服務價格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惠價〔2011〕209號),惠州市民政局、原惠州市物價局《關于核準惠州市殯儀館選擇性殯葬服務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的批復》(惠民〔2012〕272號)同時廢止。
惠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惠州市民政局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