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2023年以來,國家和省相繼出臺了《中央應急搶險救災物資儲備管理暫行辦法》(國糧應急規〔2023〕24號)、《廣東省省級救災物資儲備管理辦法》(粵糧規〔2023〕3號),為依法依規做好市級救災物資管理,理順市級救災物資管理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切實發揮市級救災物資在災害救援工作中的作用,參照國家、省的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市發展改革局聯合市應急管理局、市財政局制定了《惠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惠州市應急管理局 惠州市財政局關于市級救災物資儲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二、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按照市級救災物資定義和部門職責、儲備購置、儲備保管、物資動用、經費保障、責任追究和有關說明等內容區分,共三十條。
《管理辦法》從宏觀層面明確了制定的目的及依據、定義、遵循原則等。按照部門職能,明確了市發展改革部門、應急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和市糧食和物資儲備保障中心的職責分工。明確市級救災物資儲備區分年度購置和緊急購置2種方式,規定了儲備物資購置工作流程和驗收入庫的責任主體。重點對物資在庫管理等提出具體要求,明確了市級救災物資儲備的儲備方式、倉庫要求、儲存要求、報廢處置、物資補充、信息化管理和市級救災物資儲備的調用情形、調用原則、調用程序、物資前置、物資接收、物資回收等內容。規定了市財政部門需將市級救災物資采購、儲備、管理等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并明確了預算編制相關單位的工作職責、經費核定原則和保險要求。對市級救災物資儲備管理工作中相關單位和個人出現違規、違法行為的處罰處分等內容進行規定。明確了《辦法》解釋單位和實施時間和有效期。
三、《管理辦法》確立的主要制度和措施
(一)明確市級救災物資儲備管理工作職責分工
參照《中央應急搶險救災物資儲備管理暫行辦法》《廣東省省級救災物資儲備管理辦法》有關內容,根據我市各相關職能部門的分工,明確了參與市級救災物資儲備管理工作的各方職責分工等內容。
(二)明確市級救災物資儲備管理方式
明確了市級救災物資年度購置和緊急購置方式、儲備模式,由市糧食和物資儲備保障中心的市級救災物資儲備倉庫進行承儲,并對市級救災物資儲備管理以及動用、前置、監督檢查等全鏈條管理流程進行細化要求。
?。ㄈ┟鞔_市級救災物資儲備費用補貼標準
遵循必要性、可行性和市場公允原則,考慮承擔政府救災物資儲備任務而必需的費用支出,明確了市級救災物資儲備經費預算安排、管理經費標準和投保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