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規范我市文化遺產保護申報扶持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我市文化遺產保護水平和扶持資金使用效益,惠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開展了《惠州市文化遺產保護申報工作扶持辦法》(以下簡稱《扶持辦法》)的編制起草工作,現就《扶持辦法》作如下解讀說明:
一、制定背景
2014年11月,經市政府審定同意,市文廣新局與市財政局聯合印發了《惠州市文化遺產保護申報工作扶持辦法》(惠文〔2014〕447號)(以下簡稱《2014年扶持辦法》)。該辦法的印發實施對規范我市文化遺產保護申報工作的管理,鼓勵各縣(區)申報人積極參加各類文化遺產保護申報工作發揮了積極作用。
2019年12月,市財政局委托第三方機構對惠州市2015-2018年文化遺產保護申報扶持政策實施情況開展第三方績效評價工作。經評價,扶持政策在實施過程中存在扶持政策待完善,資金閑置沉淀、用途欠清晰規定等問題,因此亟需通過完善《2014年扶持辦法》中資金使用管理有關規定內容,從而切實提高扶持資金的使用效益,提升我市文化遺產保護水平。
二、制定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廣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國家文物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文化廳關于印發<廣東省重點文物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粵財教〔2014〕219號)、《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州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惠府〔2019〕51號)等文件制定本《扶持辦法》。
三、起草過程
根據《廣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和《惠州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規定》有關要求,惠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經過深入調研,組織起草了《扶持辦法》(征求意見稿),并將《扶持辦法》(征求意見稿)在市政府門戶網站、惠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網站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致函各相關行政部門。同時,充分聽取各文保單位、非遺傳承人及行業專家學者的意見建議。根據各方意見修改完善后,《扶持辦法》通過惠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法制工作機構公平競爭審查、合法性審查,并提交局務會議審議原則通過。經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核,上報市政府常務會議審定,印發施行。
四、重點內容解讀
《扶持辦法》共二十八條,包括扶持資金的設立管理、使用范圍、申請核準、監督管理等具體規定,其主要內容解讀有如下幾個方面。
(一)關于扶持資金的設立管理
《扶持辦法》明確了扶持資金的來源以及資金管理原則,并根據管理實際,創新性地將扶持資金分為了獎勵性扶持資金和補貼性扶持資金兩種類型。同時,《扶持辦法》還明確了扶持資金的工作管理機制,即市文化主管部門和各區(縣)文化主管部門等各相關職能部門的職責與分工。
(二)關于扶持的條件及標準
《扶持辦法》明確了扶持條件及標準,在《2014年扶持辦法》第三條關于扶持條件及標準的基礎上,按照市有關要求,增加“被認定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每處給予保護責任機構每年3萬元的補貼性扶持資金”以及“被列入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每項給予項目保護單位每年2萬元的補貼性扶持資金”的扶持情形,以擴大扶持資金的發放范圍。
(三)關于扶持資金的申請流程
《扶持辦法》不僅明確了扶持資金的申請與核準,而且明確扶持資金屬地管轄的申請原則和申請流程,并列舉了申請扶持資金需提供的必要資料,以供評審機關核查相關申報信息,此外還引入公眾參與制度,即社會公眾有權對資金分配方案提出異議,一并參與監督。
(四)關于扶持資金的使用范圍
《扶持辦法》明確了扶持資金的使用范圍,解決以往扶持資金用途欠清晰規定的問題。同時結合財政資金的有關管理規定并針對扶持資金專款專用的特性,對補助范圍及資金列支的禁止情形進行補充規定,雙向保障資金的支出,確保專款專用,以提高扶持資金的使用效益。
(五)關于扶持資金的監督管理
《扶持辦法》明確了各相關文化主管部門在扶持資金使用管理過程中的監管職責,同時針對扶持資金使用管理過程中可能存在的瀆職、欺騙或嚴重影響扶持資金使用等違規行為也明確了相應追責處理規定。
五、主要特點
(一)對扶持資金進行創新分類
為使各文物保護單位、責任機構或個人更加準確的理解扶持資金的設立目的和性質,從而做到專款專用和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扶持辦法》特根據扶持資金所扶持的范圍對其進行分類,分別為獎勵性扶持資金和補貼性扶持資金,并對這兩類扶持資金的各自使用范圍予以了明確。
(二)引入社會公眾參與制度
鑒于扶持資金本質上屬于財政支出,《扶持辦法》根據《惠州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明確要求資金分配方案應予以公示,同時引入公眾參與制度,即社會公眾有權對資金分配方案提出異議,一并參與監督。
(三)建立扶持資金績效評價制度
扶持資金的后續使用與管理工作直接影響資金的使用效益,因此確有必要建立配套的制度予以配合。為此,《扶持辦法》提出了建立扶持資金績效評價制度,并明確了有關主體執行該制度的具體執行工作內容。
六、實施時間
《扶持辦法》自2021年11月22日起正式施行施行,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