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辦法》的必要性
黨的十八大,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生態文明”納入了“五位一體”的總體布局,堅定不移地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地位。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優化生態安全屏障體系。習近平總書記更是指出,“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為了進一步貫徹中央和省、市關于生態保護的新精神、新部署,健全和完善我市生態文明制度建設,讓我市市級生態公益林建設、保護和管理更加完善,更加符合新時代的要求,有必要認清當前形勢及其對市級生態公益林工作的新要求,理清工作思路,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市市級生態公益林管理工作。
二、主要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
(三)《廣東省森林保護管理條例》
(四)《廣東省水土保持條例》
(五)《廣東省生態公益林建設管理和效益補償辦法》(省政府第48號令)
(六)《廣東省生態公益林更新改造管理辦法》(粵林規〔2017〕4號)
(七)《廣東省生態公益林調整管理辦法(試行)》(粵林〔2009〕173號)
三、主要內容
本次《辦法》,分為共十七條,從制定目的、適用范圍、遵循原則、區劃管理等方面,規范我市市級生態公益林管理,明確市級生態公益林的規劃、采伐、征占用和調整等方面的要求,進一步改善生態環境,保護我市國土安全,具體如下:
(一)制定目的:為加強市級生態公益林的建設、保護和管理,進一步改善和優化生態環境,保護我市國土生態安全。
(二)市級生態公益林概念:本辦法所稱市級生態公益林,是指區位特殊,對環境影響較大的,而在國家級、省級生態公益林未能覆蓋的森林。具體包括:防護林——水源涵養林、水土保持林、防風固沙林、紅樹林、農田防護林;特種用途林——自然保護區 、自然保護小區、森林公園內的森林和風景觀賞林、休憩林、國防林、母樹林、科研林、工業環保林、名勝古跡和革命紀念地的林木。
(三)管護工作主體及責任:縣級和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市級生態公益林的封育管護工作,按每66.7-200公頃劃定綜合管理責任區,落實管護人員。并根據地形、地勢,開設防火線或營造生物防火林帶,加強防火、防病蟲害工作。生態公益林區內火災、病蟲害發生率不超過省定的標準。
(四)經營管理內容:一是禁止行為:在市級生態公益林內,禁止從事砍柴、采脂、鏟草、放牧、狩獵、筑墳、開墾、開礦、采石、挖砂、取土等其他毀林行為,禁止非法修筑建筑物和其他工程設施。二是征占用手續:確因建設項目需要征占用市級生態公益林地的,須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三是調整手續:市級生態公益林不得擅自調整,因規劃調整、征占用林地等原因需要調整市級生態公益林的,須經縣(區)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四是采伐手續:因重點建設項目和更新改造需要采伐市級生態公益林的,須經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實行專項限額管理和采伐許可證制度,不得擅自采伐。五是經營活動審批:在市級生態公益林區內開展旅游和其它經營活動,須經縣(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報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與生態公益林林地、林木所有者簽訂合同。六是違法行為處罰:違反森林保護法規,破壞市級生態公益林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廣東省森林保護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