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GS-2016-8
惠州市公安局 經濟和信息化局 工商行政
管理局 質量技術監督局 環境保護局關于超標電動自行車退市補貼申領的通告
惠市公(告)字〔2016〕1號
根據惠州市公安局、經濟和信息化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環境保護局《關于超標電動自行車退市的通告》(惠市公(告)字〔2015〕2號)的規定,為確保我市超標電動自行車退市補貼發放工作科學、規范、高效、便民,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我市超標電動自行車退市補貼申領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申領時間
申領超標電動自行車退市補貼期限為
二、補貼標準
每輛符合補貼條件的超標電動自行車補貼人民幣500元。
三、補貼條件
申請退市補貼的超標電動自行車須已辦理了臨時注冊登記手續且蓄電池處于有效工作狀態;申請對象須是車輛登記車主本人或其委托人。
四、申領地點
申請退市補貼的當事人須到車輛臨時注冊登記地的縣區辦理申領手續,具體地點和聯系電話為:
(一)惠城區:
1、龍豐永通路火車西站廣場西側,電話:2859205。
2、江北三新北路原惠州高級技工學校,電話:2859332。
3、大湖溪湖溪大道原大湖溪派出所旁,電話:2859212。
(二)仲愷高新區:
仲愷大道仲愷交警大隊右側,電話:2859232。
五、辦公時間
(一)惠城區辦理點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4時30分至18時;星期六、星期日8時30分至18時。
(二)仲愷高新區辦理點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7時;星期六、星期日8時30分至17時。
(惠陽區、惠東縣、博羅縣、龍門縣及大亞灣開發區的退市補貼辦理地點及辦公時間,詳見當地縣區的超標電動自行車退市補貼申領通告)
六、辦理流程
1、當事人將車輛送至上述補貼申領辦理地點,提交臨時通行證以及車輛號牌,并提供車輛登記車主身份證原件及兩份復印件。委托他人代辦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應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兩份復印件。
2、工作人員查驗車輛,對符合補貼條件的,回收車輛后發放補貼500元。
七、注意事項
1、申領退市補貼的當事人必須到車輛臨時注冊登記地縣區辦理申領,并提供車輛登記車主的身份證原件,否則不予辦理。
2、申領退市補貼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其車輛品牌、顏色、車架號等參數須與車輛臨時注冊登記的相一致,且蓄電池處于有效工作狀態。
3、對冒領、騙取補貼的,依法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八、本通告自
惠州市公安局
惠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惠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惠州市環境保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