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惠州市知識產權局 財政局
<關于推進惠州市專利工作實施意見的操作
規程>補充規定》的通知
惠市知字〔2015〕1號
各縣(區)知識產權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現將《惠州市知識產權局 財政局<關于推進惠州市專利工作實施意見的操作規程>補充規定》印發給你們。本補充規定由市知識產權局和市財政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請認真貫徹執行。
惠州市知識產權局
惠 州 市 財 政 局
惠州市知識產權局 財政局《關于推進惠
州市專利工作實施意見的操作規程》補充規定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進一步提升專利申請質量的若干意見》(國知發管字〔2013〕87號 )、廣東省知識產權局《關于印發<關于加強全省專利申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粵知規字〔2013〕160號)的要求,為使我市知識產權工作各項指標盡快達到國家示范城市標準,完善《關于推進惠州市專利工作實施意見的操作規程》,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補充規定。
一、關于專利申請與授權資助
(一)《操作規程》第一章第七條第一款增加內容:所有申請和授權資助一律通過“惠州市專利資助管理系統”網上辦理申請,不再接受紙質申請(網址:http://zlzz.huizhou.gov.cn/ front/ login.jsp)。并上傳以下材料的電子版。
第二款增加內容:發明專利授權資助的申請材料需增加授權后第1~3年的專利維持年費繳費憑證;無1~3年的專利維持年費繳費憑證的先行資助3000元,其余2000元如果3年后專利繼續維持有效,憑有關證件再行申請。
(二)《操作規程》第一章第八條規定的不予受理情形外,增加下列條款:
1.對未通過電子申請系統提交的專利原則上不予申請資助和授權獎勵。
2.對由未依法取得專利代理資格的代理機構或未取得專利代理人執業資格個人代理的專利,不予申請和授權資助;未通過專利代理人申請,且申請人住址與專利申請聯系地址不一致專利申請,不予申請和授權資助。
二、關于專利代理機構的獎勵
(一)《操作規程》第六章第二十四條的專利代理機構獎勵的對象增加下列條款
三、獎勵堅持量質并重,專利代理與綜合服務全面考核原則。
2、在惠州市內依法注冊設立,取得專利代理資質的專利中介服務機構;或在廣東省內依法注冊設立,惠州分支機構取得專利代理資質,且執業1年以上專利中介服務機構。
(二)《操作規程》第六章第二十五條除了規定的條件增加一個條件:
1.年度專利申請代理總量比上年增加200件以上,發明專利申請代理量正增長,電子申請率100%。
(三)《操作規程》第六章第二十六條獎勵標準增加下列內容:
1.每年獎勵綜合考核評分前四名,其中一等獎不超過2個,獲得本獎勵的服務機構將作為惠州市優秀專利服務機構在惠州市知識產權局網站上予以公布。綜合考核評分標準如表1。
表1、綜合考核評分標準
指標名稱 |
分值 |
|
專利申請代理總量 |
發明專利代理量 |
10 |
實用新型代理量 |
6 |
|
外觀設計專利代理量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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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申請代理增量 |
發明專利代理增量 |
8 |
實用新型代理增量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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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觀設專利代理增量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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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申請代理質量 |
1年以前2年以內提交的發明專利申請考核日前授權率 |
12 |
1年以前2年以內提交的發明專利申請考核日前未授權部分進入實審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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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以前3年以內提交的發明專利申請上一考核日前未授權部分授權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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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以前3年以內提交的發明專利申請駁回率、視撤、視放率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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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以前1年半以內提交的實用新型專利授權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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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專利文本質量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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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 服務 |
輔導企業貫標數 |
3 |
為社會開展知識產權培訓次數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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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企業提供知識產權(專利)戰略咨詢報告數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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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專利許可、質押融資、轉讓等非專利申請服務數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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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侵權案件代理數、參與專利糾紛行政調處案件數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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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的專利獲市及市級以上專利獎情況(一個金獎抵三個同級優秀獎,一個上一級獎抵三個下一級獎)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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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企業挖掘市及市級以上專利獎情況(一個金獎抵三個同級優秀獎,一個上一級獎抵三個下一級獎)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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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1)以上各項指標均按排序打分,打分間距=該指標分值÷參加考核事務所數,排第一名的得滿分,每推后一名減一個打分間距;駁回率、視撤率、視放率由低到高排名,其它指標由高到低排名。執業不足3年,某項指標無法考核的,以該項指標其它單位平均得分計。 (2)統計標準時間、考核日指每年12月31日,除專利申請代理質量指標按表中要求外,其它各項指標考核當年數據。 |
(四)《操作規程》第六章第二十七條除了提交所需材料外,還要填寫綜合考核評分表,并提供相關作證材料。
三、本補充規定由市知識產權局和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四、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