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GS-2015-13
關于印發《惠州市交通運輸局統一
規定有效期的部門規范性文件目錄》的通知
惠市交發〔2015〕33號
市公路管理局、港務管理局、道路橋梁開發總公司、地方公路管理站、東江航道局、航運有限公司、各縣區交通運輸局:
根據《惠州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有效期規定》(惠府辦〔2013〕86號)“本規定施行前發布的現行有效的且未規定有效期的規范性文件其具體目錄由規范性文件制定機關在本規定施行后的1年內另行公布”的有關要求,我局對由本部門制定或牽頭制定的部門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現將本部門統一規定有效期的部門規范性文件目錄(見附件)予以公布,請遵照執行。
惠州市交通運輸局
附件:惠州市交通運輸局統一規定有效期的部門規范性文件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