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4月18日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我市2016年度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補貼將于5月開始申報,去年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本市城鎮登記失業率的企業,可在5月1日至7月31日申報。
據了解,為了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我市在2015年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符合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繳納失業保險費、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本市城鎮登記失業率等兩個條件的企業,均可申請穩崗補貼。穩崗補貼標準按申請企業及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予以發放,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穩崗補貼主要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
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由于2016年度城鎮登記失業率預計在本月下旬公布,故2016年度穩崗補貼申請時間為今年5月1日至7月31日。請全市符合條件的企業按規定時間申報,符合補報2014年、2015年度穩崗補貼的可以與2016年度一并申請 (必須注明補報年度),逾期不再受理。
據了解,截至2016年底,我市發放2014、2015年度穩崗補貼的企業共有1928家,共發放補貼9478萬元。
(記者曾興華 通訊員蒲宏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