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區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項目最高可獲得50萬元的補助。6月3日,《惠城區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印發,專項資金優先支持新型文化業態的重點項目等7種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項目,專項資金采取專項補助、稅收優惠、獎勵等3種資助方式,其中每個項目補助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一次性獎勵金額不超過20萬元。
優先支持哪些項目?
7類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項目
惠城區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是指惠城區財政統籌安排專項用于支持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的資金。
專項資金優先支持以下7類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項目:
1新型文化業態的重點項目
2重點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的產業基地(園區)的建設
3文化科技公共服務平臺的創建
4文化科技攻關的重點項目
5傳統文化產業的科技提升
6文化創意產業
7原創的具有本土文化特色的文化項目
需要什么條件?
項目單位
●須是惠城區區域內注冊登記的企事業單位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體系
●良好的會計信用、納稅信用和經濟效益
●3年內無違法、違規記錄
●項目所在地在惠城區區域內,須經固定資產投資管理部門審批、核準或備案
申請專項資金資助的項目
●必須符合惠城區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規劃, 具有良好的市場潛力;
●如科技含量高,市場前景較好,帶動性強的文化科技 融合發展項目;
●利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文化產業的 項目,在市場上有較強競爭力的項目;
●有利于引導、帶動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的 創新項目;
●經區級以上(含區級)政府或其主管部門 評選認定的文化產業基地和園區的公共 服務平臺建設等。
備注:知識產權涉嫌侵權或有爭議的、已經獲得區政府投資或我區其他財政性資金資助的文化產業發展項目等不予資助。記者香金群